嘲笑成功嶺分隊長是「穿警犬背心的貓」 法官判有罪:算網路霸凌

于姓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幹部認爲同梯分隊長表現差,害大夥受責難,在社羣網站張貼「貓穿着警犬背心」的圖片,在警犬背心上標註對方的職稱、全名,被控公然侮辱罪,臺北地院審理,判於罰金5000元。可上訴。

法官認爲,於主觀上認爲全中隊因被害人遭受牽連及被長官責罰,這件事不是不能理性討論,如果可以指明被害人的缺失供論辯,且表達上避免用欺凌式訕笑或情緒性的穢語,就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

不過,於在社羣網站留言欄突然點名被害人的職位、姓名,公然訕笑被害人「如同僭越爲警犬的貓」,形同網路霸凌。

判決說,於使被害人難堪、窘迫,還造成對方人格的貶損,確屬侮辱性的行爲,考量他犯後曾表達歉意,只因被害人覺得受傷害很大,雙方未和解,審酌犯罪動機、所生危害等,依法判刑。

於與被害人都曾爲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第3大隊第11中隊的管理幹部,於因不滿被害人的表現,認爲全中隊因此受到長官責難,2022年12月5日上網泄忿。

於使用「吃不飽胖不了」的暱稱在DCARD「軍旅」版公開留言欄中,張貼了一隻貓咪穿着警犬背心的圖片,還在貓咪所穿警犬的背心上標註爲「分隊長」及標註被害人的全名,又在圖片上方加註「當你履歷是唬爛的」等文字,被害人提告,檢察官起訴於。

圖爲成功嶺營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