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嘲笑成功嶺分隊長是「穿警犬背心的貓」 法官這樣判

不滿軍中分隊長表現,上網張貼圖片「貓穿着警犬背心」, 法官判罰。(示意圖/達志影像)

去年于姓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幹部在社羣網站張貼「貓穿着警犬背心」的圖片,加註文字指中隊的分隊長職稱、全名,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於男公然訕笑對方如同僭越爲警犬之貓只,形同網路霸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5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於男因不滿男子擔任管理幹部之表現,認爲全中隊因此受到長官責難,去年12月5日在社羣網站DCARD「軍旅」版中,張貼貓咪穿着警犬背心之圖片1張,並於該貓咪所穿警犬背心上標註爲「分隊長」,且在圖片上方加註「當你履歷是唬爛的 但你還是上了」等文字。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於男在他人分享受訓經驗之貼文之留言欄,以具嘲弄性質之動物圖片佐以文字,公然訕笑對方如同僭越爲警犬之貓只,形同網路霸凌,客觀上足使遭對方難堪、窘迫,讓其人格尊嚴及名譽貶損。

法官考量於男犯後始終承認客觀行爲部分,於案發後曾表達歉意,但雙方未達成和解,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