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現金消費...驚見明細「10萬5575點數」 店員被抓包GG了

▲看到累積點數,女網友嚇到......。(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商都定期推出不同主題集點活動,吸引消費者加價購買特定商品,而這些點數對部分省錢族來說,也是相當好用。不過一名網友昨天拿現金結帳時,發現店員竟用自己的icash2.0刷,累積點數更破10萬點;對此,網友紛紛迴應,「臺灣人特愛貪小便宜,無解」、「爲了一點蠅頭小利自作聰明,真不可取」。

網友昨日到超商買東西,結帳時明明是以現金消費,卻無意間發現店員用自己的icash2.0結帳,而看到發票上累積的「10萬5575點」,更是傻眼到不行。

她在「爆料公社」po出照片,強調如果該店員有告知,一定會同意給對方累積,「我只是想提醒大家,雖然好像沒有損失什麼,但這個行爲真的不對。300點換1元不多,如果有人侵佔1元,大家都不發聲,那銀行侵佔你1元利息,你發不發聲?積少成多,不對的行爲就是不對,不是多寡的問題。」

另外,原po表示已經打客服電話了,而公司也在處理中。對此,雖然有網友覺得小題大作,直說「或許你是他,也會如此」、「見怪不怪了」;有人也笑說,不講真的都不會仔細看。

不過多數人對此行爲是無法認同的,紛紛迴應「這真的有點誇張應該要開除這員工了」、「這應該算侵佔還是詐欺呢?」、「臺灣人超會鑽漏洞道德操守觀念很差」、「在超商上班是不准許有這種事發生的」、「根本就不能這麼做,竟然還有人覺得沒什麼」。

還有網友理性分析道,店員的行爲,並沒有侵佔原po任何財物,因爲原po是用現金付款,本來就無法累積點數,但萬一要退貨,就會因爲沒有那張店員的icash退不了貨,民法上可以有所主張。不過店員利用職務之便,把客戶支付的現金,挪作其他用途以從中取得利益,公司可以跟他追究,有刑法上的業務侵佔之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