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詐貸8.4億 金德儀集團68人被訴

在大臺北地區炒房的知名女金主金德儀,涉炒作58戶房產交易價格,並向10多家銀行詐貸共8億4824萬多元,臺北地檢署5日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金德儀及旗下業務及人頭等68人。(陳志賢攝)

在大臺北地區炒房的知名女金主金德儀,涉嫌找業務員尋找凶宅或屋況差的物件,另找人頭當假買家,利用虛增貸款人頭所得、灌水拉高成交價等方式,炒作58戶房產交易價格,並向彰銀、華南等十多家銀行詐貸高達8億4824萬多元。案經臺北地檢署偵查終結,5日依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金德儀及旗下業務、人頭共68人。

檢察官痛批金女等炒房行徑,害無殼族「望屋興嘆」,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目前金女已因另起詐貸案被判刑確定服刑中。

起訴指出,金德儀等人自2013至2017年間,利用人頭、假契約及假所得資料,灌水58戶不動產交易相關資料,虛灌成交價200多萬元至3000萬元不等金額後,向彰化、華南銀行等十多家銀行位於大臺北地區的分行詐貸,不法金額合計8億4824萬5253元。

其中,金德儀等人詐貸金額最高的3筆交易,分別是位於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的1戶2樓豪宅,金德儀等人2014年2月以5480萬元購入,卻虛灌成交價爲7400萬元,詐貸高達6200萬元。2014年1月,金德儀等人另以4800萬元入手新北市新店區大榮路上的1戶豪宅,卻僞造買賣契約爲6780萬元,從中詐貸5437萬元。同年5月,先購進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戶3480萬元的物件,卻灌水成6400萬元成交,再向銀行詐貸4927萬元。

檢方痛批,金德儀等人利用人頭,以假契約、假所得資料向銀行詐貸,嚴重影響金融秩序,甚至還持墊高金額的假合約「虛價登錄」,傷害實價登錄制度,導致不明就裡民衆誤信房價倍速成長,刺激不動產市場的投機熱潮,進而坐收房價上漲之利,讓無殼族望屋興嘆,整體社會因此付出鉅額成本,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