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到法庭裡拿防狼噴霧傷人 女子涉傷害罪起訴

女子出庭時拿防狼噴霧猛噴當事人,造成對方結膜受傷,被依傷害罪起訴。(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余姓女子到臺北地方法院出庭,不滿與她發生糾紛的劉姓當事人在法庭內的說詞,竟然拿着防狼噴霧朝着劉某猛噴,造成劉某眼結膜受傷,臺北地檢署偵查後,依傷害罪將餘女起訴。

余姓女子是於今年3月2日因民事案件到臺北地院出庭,不料,竟與發生糾紛的劉姓當事人在法庭內口角,餘女不滿劉某的說詞,當庭把預藏的防狼噴霧拿出來朝着劉某臉部狂噴,由於北院民事法庭沒有編制法警站庭,所以餘女多次向劉某噴灑防狼噴霧,直到警支援才被制止。

劉某因多次被餘女噴到眼睛,造成結膜發炎,向臺北地檢署提告餘女傷害,檢方偵查後將餘女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