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爭薪資、勞動條件「比照華航」 長榮航空:可受公評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分會抗議勞資協商進展太慢。(圖/桃空職工提供)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長榮航空勞資協商進入第20次,不滿沒有獲得具體迴應,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分會下午召開記者會,提出3大訴求,包含超時航班改善、勞動條件薪資年度休假能「趨近華航」,並要求禁搭便車條例,呼籲長榮航空正視。對此,長榮航空迴應,空服員薪資部分可受公評,也持續優化航班派遣。

桃空職工長榮分會下午在與長榮航空進行第20次協商前,出面召開記者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表示,長榮航空的勞動條件一直比華航差,這跟過去長榮集團沒有工會有關,後來有了工會後,雙方就持續進行勞資協商,但協商1年半多,都要20次了,重大條文仍進展甚微。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要求長榮航空勿玩兩面手法,應儘速提出有效對案。(圖/桃空職工提供)

工會指出,長榮集團的勞動條件和華航間有不小的差距,在2016年華航空服員罷工後,不只華航空服員的薪資、年度休假等各方面勞動條件往上提升,全華航集團也都共享年度休假123天、國定假日雙倍薪等,長榮集團和華航集團的差距跟着拉大。

工會希望能比照華航調高長榮空服員的外站津貼和年度休假日數,另外在超時航班部分也希望獲得改善,再者,爲了確保工會團結權的行使,工會也要求設有禁搭便車條款,不過,在多次團協會議中,長榮航空不是屢屢迴避討論、就是直接拒絕提出方案。工會呼籲,長榮航空提出具體有效的對案,不要繼續玩兩面手法,讓工會和長榮空服員對公司心寒

對此,長榮航空迴應,經由歷次團協,雙方已針對每個月保障飛行時數60小時達成共識,長榮航空更主動提議,爲讓員工能及早適用此項保障,縱於2019年1月1日團協尚未簽訂,公司同意提前實施;另雙方也已同意特休給予2小時飛行津貼給付原則,惟,因工會堅持在此議題上不能一體適用全體組員而尚無共識,桃空職工指控長榮航空進展甚微,與事實不符。

長榮航空說,在團協會議中,長榮航空請桃空職工提出日支費不敷使用的場站及說明,以利深入研議如何改善,但是桃空職工直至今日仍僅以直接比照華航現行標準,拒絕討論其他方案之可行性

▲長榮航空表示,空服員的日支費可受公評,平均每噸餐費在1千6至2千間。(圖/記者賴文萱攝)

現行長榮空服員薪資包括底薪、飛行津貼及其他各項津貼,日支費則是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現行每小時新臺幣90元的日支費,除早餐已由公司支付餐費外,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NT$1,600~2,000,是否不敷使用可受公評。公司也提出以90元爲基準,將逐年參照國際物價指數酌情調整的對案。至於超時航班部分,長榮航空表示,空勤組員派遣均遵循相關法規,並依經驗值針對可能超時的航班進行風險管理及採取因應措施,譬如今年桃園-北京航線即已安排雷雨好發的8月份在北京過夜,高雄東京航線也自今年度開始,在冬季班表將改爲過夜航班。公司並於團協中針對桃空職工所提的其他有疑慮的航班,持續提出優化方案討論,工會指責公司毫無改善顯非事實。

長榮航空強調,尊重、也願意聆聽各工會爲增進員工勞動條件與福利,提出合理合法主張建議,但是公司照顧員工的美意絕對不容分化,絕不會有差別待遇,一定會落實到每一位同仁,維持公司同仁團結、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