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15面國旗扔新店溪 故宮噴漆陳儀庭、陳妙婷等4人判刑

陳妙婷在今年6月爲聲援男友,怒燒國旗表示物:要成爲全民運動。(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犯下故宮漆案情侶陳儀庭、陳妙婷,今年2月分別被判2月徒刑臺北地檢署另外還查獲2人加上友人廖奕傑、許彤安共4人,曾在去年10月28日在光復橋上剪下15面國旗,並丟入新店溪。臺北地院審理後,20日依除去國旗罪判處2-4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悉,4人去年10月28日凌晨到光復橋上,一連剪下橋上的15面國旗,並丟到橋下的新店溪,被巡邏員警撿到。之後警方還發現陳妙婷將拆旗影片放在臉書,還發文表示「…以拆中華民國旗表達臺灣人對中國殖民政權的反抗」。4人到案坦承犯行,被依侮辱國旗罪起訴。

判決指出,陳陳儀庭等人認爲中華民國違法竊占臺灣土地,是殖民政權,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幟則是暴力殖民的代表物、「中華民國並非臺灣人的國家」等,證明他們有侮辱中華民國之意圖

法院審理時,陳儀庭要求勘驗臉書影片的畫面來源,陳妙婷則聲請調閱監視器,確認是否有拍到她的車牌號碼、影片是否經過後制,另又聲請調查國旗或旗杆上有沒有她的指紋皮屑;許彤安則不承認警方撿到的國旗是證物,還說「要自己丈量後才能確認」,還要求證明辦案員警是否有通過國家考試筆錄有無瑕疵檢察官的辦案動機等,但全遭駁回。

臺北地院20日判決,陳儀庭、陳妙婷被依除去國旗罪判處3月;許彤安、廖奕傑則別判處4月及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