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是通姦罪釋憲聲請人 「知名律師」沒執照撈數百萬遭約談

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宣告通姦除罪化,其中1名聲請釋憲的周姓男子,被發現未具律師資格,卻幫某國際財務顧問公司打民事訴訟,藉此獲利數百萬元,涉嫌違反《律師法》。(本報資料照)

調查局獲報,「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周姓負責人,明知其不具律師資格,卻於2013年至2018年間,包下某家國際財務顧問公司法律訴訟業務,獲取數百萬元報酬,涉嫌違反《律師法》,臺北地檢署6日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兵分3路搜索,約談周男到案說明。

據指出,周男身兼富邦行銷管理顧問、萬國國際開發公司、富邦綜合開發3家公司負責人,他曾是通姦罪釋憲案聲請人之一,結果卻因涉及「假律師」案遭檢調約談。

據瞭解,周過去因涉犯通姦罪嫌被北檢起訴,被判刑確定,事後他提起釋憲,2020年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791號解釋,最終促成通姦罪「除罪化」,讓地檢署及法院減少許多妨害家庭的刑事案件。

調查局獲報,指不具律師資格的周男,長年爲某家國際財務顧問公司承攬訴訟業務,獲取數百萬元報酬,涉嫌違反《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罪嫌,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檢調今搜索周的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等3處地點,約談周男到案說明。

《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規定「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