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生!鄭捷律師聲請停審、釋憲
鄭捷在臺北捷運隨機殺人釀成4死24傷慘案,在高院審理辯論終結前,怕死突然改口道歉,但高院認爲鄭捷內心是否想悔改,只有神知道,且抱歉是假的,不是出於真誠,其行爲惡性重大至極,人神共憤,且難以教化,將他判處4個死刑,殺人未遂罪部分判刑145年,執行死刑。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經分案由前宜蘭地院院長黃瑞華擔任受命法官,她於昨日開庭進行生死辯前的準備程序,鄭捷律師具狀要求停止審理,並主張死刑違憲欲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法官聽到後反問,應不應停止審理,屬於法官的職權,合議庭會自行審酌。
此外,針對律師聲請生死辯時提訊鄭捷,蒞庭檢察官朱朝亮表示,希望也能讓被害人及死者家屬到庭陳述意見,至於鄭捷有無須要到庭,檢方尊重合議庭決定;法官隨即表示,生死辯是否應提訊被告,最高法院有正反不同見解,過去從未提訊被告,但合議庭會去面對這樣的難題。
鄭的律師對於高院未讓他們詰問鄭捷在看守所的彭姓心理師相當在意,屢屢指摘高院違法判決,並稱臺大醫院是讓鄭服用藥物後進行精神鑑定,該份報告沒有證據能力,檢方則駁斥,高院判決並未採用彭姓心理師的意見,且臺大醫院是經鄭捷同意施以藥物,並無不妥。
法官見檢辯雙方爭執不下連忙出面緩頰,經協調後同意將這些爭執,做爲判死有無違法及不當的法律辯論爭點;庭訊2小時後結束,法官諭知將再通知辯論庭時間,要不要提訊鄭捷也會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