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5月被隔離者」綜所稅、營業稅延至6/30繳 8大稅通通延繳一欄表

圖文/CTWANT新冠肺炎持續延燒,對於4月即將徵牌照稅、5月另有綜所稅、營收稅以及房屋稅,財政部日前也公告對於受到疫情影響企業或遭到、減薪及無薪假的民衆,給予分期繳納不計息還有緩繳的方式。另外,如因居家隔離、隔離治療、集中檢疫無法完成繳納的部分,可以附上隔離證明,最長可延期一個月繳稅。

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如果民衆因爲配合防疫,沒辦法期限內繳稅。財政部會主動公告延緩繳納限,依照《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若民衆有因爲天災地震事變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減少收入,也可以向各地的國稅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依照《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民衆及企業主都能延期1到12個月繳納,如果選擇要用分期繳納,也會依稅款的不同,最長可以分成36期。

▲▼民衆因遭隔離或檢疫,可延期繳稅。(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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