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迴應 綜所稅期限 不排除延至6月底

工商協進會建言一覽

疫情升溫、俄烏戰火不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22日呼籲政府,延長繳稅期間至6月底,並提出包括大宗物資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的降稅、免稅等措施至年底,此外,他也對當前的電價有意見,希望政府暫緩6月電價調漲、暫緩實施今年度夏季電價,並提出暫緩調漲基本工資、碳費費率初期開徵不宜超過每噸100元等六項建言。

對此,財政部指出,報稅期限目前仍爲5月底,但會視疫情采兩階段滾動檢討,若有必要將展延至6月底;而大宗物資降稅部分,則依行政院物價小組會議討論的結果訂定。

賦稅署表示,今年營所稅、綜所稅等所得稅申報期間,目前仍維持一個月,也就是5月1日~5月31日,但未來採兩階段檢討,首先是5月15日前完成第一階段討論,由財政部與指揮中心持續溝通,若無必要性,則維持一個月申報期間,若有必要纔會延長至6月底。

4月以來,國內確診人數已達17,398人,居家隔離達6萬人,許多企業啓動分流機制,工商協進會有鑑於社會經濟受影響規模持續擴大,爲反映業者關切,由林伯豐出面函文行政院提出六項建言。

第一,建議財政部將2021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展延至6月30日。

第二,工商協進會指出,俄烏戰爭對能源、原物料價格對通膨造成嚴重影響,主計總處公佈3月份CPI年增率已達3.27%,疫情升溫對企業營運的影響又再雪上加霜,因此,建議大宗物資關稅、貨物稅、營業稅之降稅、免稅等措施延長至年底。

第三,建議暫緩6月電價調漲,並暫緩實施今年度夏季電價。另爲利經濟長期發展須確保供電穩定,除了增加綠電外,建議將核能列爲備用電力。

第四,工商協進會指出,鼓勵企業給予員工防疫隔離假等相關假別,並給予薪資費用加倍扣抵,另本年度暫不宜調整基本工資。

第五,工商協進會指出,近兩年來,政府的用電大戶條款,以及對耗水費、碳費徵收對象過於集中大型企業,不符合使用者付費之公平原則,對企業的營運成本負擔平均至少每年新增5%以上,勢必造成終端產品價格上漲,建議暫緩實施耗水費。

第六,工商協進會指出,減碳是全民責任,各部門都應提出減碳計劃,不宜將責任集中在製造業或排碳大戶身上,開徵碳費要有三個前提,首先是要公佈詳細的減碳路徑圖,其次除了固定污染源外,如汽機車、船舶等移動污染源也應徵收碳費,並應從國營事業帶頭做起,碳費費率初期開徵不宜超過每噸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