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故意」申報不實 經濟部長鄧振中挨罰6萬

經濟部長鄧振中。(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監察院13日公佈第77期廉政專刊,公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情形,以及處分辦理政治獻金案件處分名單,其中現任經濟部長鄧振中名列財產申報處分名單中,監察院指出,鄧振中在國安會秘書長任內,未據實申報保險資料,認定爲「故意」申報不實,罰鍰新臺幣6萬元。

另外,國立歷史博物館長張譽騰、國立陽明大學校長樑賡義,則是未據實申報配偶債務,分別罰鍰10萬元及16萬元。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部分總統馬英九夫婦民國103年11月最新申報存款是7千876萬元,比起102年申報的7千293萬元增加了583萬元,周美青名下計有超過30筆的存款。

法院王金平申報存款爲872萬元,比102年申報的730萬元增加142萬元,但他另註明爲了黨籍案,向法院提存擔保金938萬元。法務部羅瑩雪夫婿申報存款計7千109萬元;而中央銀行總裁淮南存款則爲1022萬元。

立委方面國民黨立委鄭汝芬與夫婿謝新隆,在彰化縣及臺北巿都有土地,今年的資料比起去年更是從60筆增加到103筆,建物則是維持21筆,債權方面高達12多億,夫婦倆的存款約爲5千903萬元。

行政院副秘書長蕭家淇則是特別註明擁有包括林書豪林志玲姚明周杰倫蔡依林、五月天等名人簽名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