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洪案被輕判 三法官挨轟遭起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洪仲丘一審結果引發各界撻伐,首當其衝挨轟的就是承審的三名法官。因爲包括何江忠等18名被告,最高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有些甚至易科罰金,連牢都不用作。而做出這項決議的就是桃園地方法院的三名法官,包括審判長鄭吉雄、受命法官丁俞尹,和陪席法官許菁樺

洪案三法官挨轟,不甩民意切割罪名

他們三人,自從去年被抽中負責洪案以來,就遭受到不少外界質疑。如今有民衆肯定他們有GUTS,能夠不畏媒體和民衆一面倒支持洪家聲浪,勇敢做出重大決定,但也有人痛批,難不成連法官也怕軍官嗎。

回顧從軍法移審開始,桃園地方法院抽籤決定誰來審理,那一刻起就爭議不斷,尤其三法官的資歷還一度被評爲「奶嘴法官審大案」。因爲審判長鄭吉雄今年43歲,曾經在銀行工作司法官訓練所第43期,法官資歷10年,已經是當中最老的,受命法官丁俞尹才31歲,司法官訓練所第49期,法官資歷只有4年,最資淺的是陪席法官許菁華今年也才32歲,法官資歷3年,三個人的資歷經驗加起來不到20年。

司改會發言人高榮志:「一個判決的好壞事實上也不能只有從量刑的輕或重來做判斷,這一點我們當然是肯定的。」不過對18名被告來說,一審終於宣判可以說鬆了一口氣,不是因爲輕判而高興,而是因爲不用再被審判長罵了,不少人私下透露審判長鄭吉雄真的很嚴厲,作風讓人印象深刻,只是宣判結果和外界落差太大,法官們如果無法說清楚理由爭議恐怕還會繼續吵下去。(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