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南港警聯合稽查噪音車輛 9/1起全面進行1個月安全大執法

臺北警察局南港分局配合環保局於夜間取締噪音車輛。(圖/北市南港分局提供,下同)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臺北市警察局南港分局25日不僅指出要自9月1日起全面進行爲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也透露,爲了杜絕車輛噪音的違規行爲,配合環保局利用夜間時段,共同於環東大道南港匝道執行噪音車輛暨危險駕車聯合稽查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將依法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南港分局爲了杜絕車輛「大小聲」的違規行爲,配合環保局利用夜間時段,共同於環東大道南港匝道執行噪音車輛暨危險駕車聯合稽查,共攔停38輛車輛,查獲8輛疑似噪音車輛,立即開立噪音臨時檢驗單並要求車主限期實施檢驗,檢驗不符合管制標準者,將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規定,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南港警方呼籲,車主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製造噪音而影響他人生活品質。

依據交通部統計道路交通事故件數,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肇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居次;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爲前3大肇因。

另外,經南港分局統計109年南港區前3大肇事原因,亦爲「未依規定讓車」(112件)、「未注意車前狀況」(75件)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54件),因此自2020年9月1日起全國將同步全面進行爲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重點執法項目爲:「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汽機車紅燈及紅燈右轉」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南港分局表示,交通安全除警方強力執法外,尚需市民謹記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方能共同創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