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碳酸飲料「海鹽沙士」標示違規 全面下架!

臺北衛生局稽查碳酸飲料,一件海鹽沙士標示不符。(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爲了解飲料中「黃樟素含量是否符合食品衛生安全,臺北市衛生局於3月至便利超商、超市及賣場地點抽驗市售碳酸飲料共15件,檢驗黃樟素,均符合規定,但在標示查覈上,有1件光隆生技的「海鹽沙士」不符規定,將全面下架回收,業者最高可罰300萬元。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黃敬堯技正指出,稽查時也特別針對外包裝標示查覈,結果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成分「AK糖(醋磺內酯鉀)」未同時標示功能性名稱甜味劑),案內產品來源廠商花蓮縣,已移請花蓮縣衛生局處辦。

另外,黃敬堯也特別說明,黃樟素(Safrole)是黃樟木精油的主要成份,黃樟素因含有特殊香味,常存在於飲料中,不過由於黃樟素是天然存在於植物的成分,若是天然未刻意添加,且非長期食用的食品中含有的黃樟素,不致對人體造成顯而易見的危害

但如含量較高且長期習慣食用的食品中,則應注意其所帶來的嘔吐、暈厥、發紺精神亢奮,循環不良、抽搐及瞳孔縮小等症狀,因此食品中若含有黃樟素,應顯著標示其成分名稱及含量,以提醒民衆注意,並應符合臺灣規定限量標準(1.0 mg/kg)。

黃敬堯提醒,產品標示不符,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產品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