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要求徵求意見:巡遊出租車將增音視頻監控

巡遊出租車安全防範技術要求》系列標準公開徵求意見

北京巡遊出租車將增視頻監控

本報訊(記者 王薇) 近日,由北京市公安局組織修訂的《巡遊出租車安全防範技術要求》系列標準開始在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上徵求意見。系列標準涉及安防監控系統車載定位終端技術要求、車載防劫防盜報警終端技術要求三個部分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在新修訂的系列標準中,安全防範技術和車載防劫防盜報警終端技術要求中都明確出現了在巡遊出租車內增加音視頻監控的要求。

新修訂的《巡遊出租車安全防範技術要求 第1部分:安防監控系統》標準中,北青報記者在運營服務平臺總體要求裡發現,第一次出現了“音視頻監控”的提法。要求運營服務平臺可以對系統內入網車輛實施監控、跟蹤、定位、音視頻監控。具體到操作層面,標準要求運營服務平臺應能通過指令啓動車載終端的單向通話功能將車語音實時傳輸至運營服務平臺並錄音,車內聽不到運營服務平臺一側的語音;平臺應能通過指令對指定監控設備進行訪問,以對視頻監控內容進行實時點播。平臺應能對任意車輛至少3個攝像頭進行音視頻點播

在《巡遊出租車安全防範技術要求 第2部分:車載定位終端技術要求》標準中,對車載定位終端的功能進行了具體的規定,明確其由定位終端主機、攝像頭、輔助件三部分構成。定位終端應至少接入3路視頻攝像頭且拍攝角度固定,包含車前行車記錄、車內錄像、後備箱打開錄像,車內錄像要含音頻

除此之外,系列標準中還對巡遊出租車運營服務平臺所涉及的車輛定位、車輛跟蹤、接警量都進行了規定。如:運營服務平臺應能向車載終端發送指令,車載終端回傳車輛的定位數據 (當前位置經緯度參數丨圖片)、行駛速度運動方向、回傳時間等)後可顯示在電子地圖上;平臺應能實時提供目標車輛的行駛軌跡,並在電子地圖上直觀顯示車輛行駛路線;平臺每秒接收車輛報警信息數量應不少於10個,當車輛發生警情時,自車載定位終端開始發送報警信息,至運營服務平臺接收到報警信息的時間應不大20秒,同時,向相關110、122、119等接處警部門發出報警信息的時間,專線聯網時該時間應不大於5秒,普通市話線聯網時間應不大於20秒。

據悉,市民如對《巡遊出租車安全防範技術要求》系列標準有意見建議,可於2021年7月17日前,以e-mail或傳真的方式向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