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就《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爲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提升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水平,培育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其中提出,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首席合規官是高級管理人員,接受機構董事長和行長(總經理)直接領導,向董事會負責。

金融機構應當在所設省級(計劃單列市)分支機構或者一級分支機構設立合規官,合規官是本級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接受本級機構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

金融機構的首席合規官及合規官應當取得任職資格許可。

金融控股公司不適用本條第三款的規定,其首席合規官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任職條件,並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備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