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印發

新京報訊 3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印發《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改環資〔2024〕241號

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統計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管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會,通州區人民政府: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實施。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關於〈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的批覆》(國函〔2024〕27號)有關要求,對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做好指導支持。北京市各有關方面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工作責任,認真抓好落實,並加強與河北省的協調合作,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範區實施方案》

編輯 鄧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