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蕉農!香蕉收入保險即日起至110年3月底受理投保

農委會推動香蕉收入保險,已公告販售,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受理110年度香蕉收入保險投保保險費補助申請。試辦區域延續首年高雄市屏東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臺東縣等共計38個基層農會所轄51個鄉鎮、市、區。

農糧署表示,推動香蕉收入保險係爲避免農民看天吃飯,不論天災市場因素導致區域收入減損,都能獲得一定的保障,穩定農民收入。試辦地區內種植香蕉的農民,可依不同區域選擇每公頃20萬元至60萬元不等之收入保障額度,於保險期間(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若因價跌或量損導致區域收入低於投保之保障額度,其差額可由保險理賠來填補,穩定農民收入。

農糧署指出,首年保單有限制香蕉種植高度須達110公分且未抽穗,因部分田區無法投保,投保香蕉放寬爲田間植株存活率達九成即可,香蕉種植田區用地要符合土地管制規定,投保面積應在0.1公頃以上,蕉農可填具要保書並檢附身分證、土地合法使用文件、存摺影本等,向投保香蕉田區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投保,簽訂保險契約及繳納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即可獲得保障。另受理農會會到田區審覈,有未善盡種植經營管理間作混作等非專業栽培,將無法納保

農糧署指出,各地區保險費依收入保障程度有不同設計,爲鼓勵投保,農委會將補助一半保費,上限金額爲每公頃3萬元。各縣市政府亦有加碼補助,可減輕農民負擔。另爲提高續保意願,首年已投保本保險未獲理賠或理賠金額低於自繳保險費者,本次續保可獲得30%之保險費折抵,例如投保戶某甲109年度自繳保險費1萬元,如未獲得理賠,倘其繼續投保110年度保險,將可獲得3,000元之保險費折抵,即(10,000-0)*30%=3,000。另外,若遇天然災害,只要符合救助相關規定者,仍可同時申請天然災害救助金。農糧署籲請農民於110年3月31日前踊躍投保,期能借由保險機制,以降低災害損失及維持穩定收益,並分散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