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受益人 有無指定差很多

民法規定身故保險法定繼承順位

近火紅的電視劇「我的婆婆怎麼這麼可愛」劇中出現的幾個民衆容易誤解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指定問題:是否該明確指定保險受益人、不清楚指定受益人與未指定受益人的差別等誤解。

AIA友邦人壽指出,劇中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爲「法定繼承人」,其實有繼承順序應繼分之分配比例,劇中婆婆在自己兒子於婚後不幸意外去世之後,因爲身故保險金給付問題,讓婆婆回想起當初以小兒子爲被保險人購買壽險時,保單受益人僅填寫「法定繼承人」;而在其兒子婚後,婆婆也沒有進行變更指定受益人,造成婆婆誤以爲媳婦將成爲其兒子身故保險金給付之「唯一」受益人。

AIA友邦人壽表示,許多民衆爲了省事,加上對民法繼承編的不瞭解,往往於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之欄位填寫「法定繼承人」,其實這樣的作法即等同有指定受益人。當被保險人身故後,保險公司會將身故保險金依照民法繼承編規定,依繼承順序與應繼分來給付保險金,配偶得與任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繼承。繼承順位依序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父母親兄弟姊妹祖父母,且先順位均無人繼承時,後順位繼承者方得繼承。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2人以上時,按人數平均繼承,而配偶的應繼分依法規與不同順位繼承人有不同的應繼分分配方法

劇中的小兒子與媳婦婚後並無小孩,且公公也早已過世,因此,根據民法規定,媳婦與婆婆將各獲得50%的身故保險金,而非依劇中所演將由媳婦一人獨得全額保險金。AIA友邦人壽進一步提醒,指定「法定繼承人」爲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將完全依照民法繼承編之規定,可能會產生無法傳愛給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所期望對象狀況。因此,建議在指定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時,可清楚指定特定對象、順位或比例,最後再填上「法定繼承人」比較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