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命消防衣竟驗收放水 標檢局2檢驗員索賄重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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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德政鍾引祺擔任經濟部標準檢驗臺北總局檢驗員時,向經手承辦的廠商索賄,連消防員的消防衣都放水護航,臺北地方法院將韓、鍾依貪污罪重判20年,臺灣高等法院重新認定犯罪事實後,改判15年。可上訴。

高院指出,韓德政、鍾引祺身爲標檢局檢驗員,具有公務員身分,本應廉潔自持,克盡職責,竟圖一己之私,收受賄賂,爲廠商之檢驗案護航,嚴重危害國家公務員形象,破壞法律秩序及標檢局公正維護商品安全之功能,均應予非難。

合議庭考量韓德政在偵審期間面對行賄廠商指述歷歷的證述,仍空言否認,未見悔意,但審酌他各次犯罪所得財物金額非巨,判刑15年;鍾引祺在調查局及偵查中坦承犯行,但在法院審理時翻供,犯後態度不佳,考量他繳回犯罪所得,改判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