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放水索賄 消防小隊長收押

臺中消防局第四大隊沙鹿分隊蔡姓小隊長涉嫌於2012年至2013年間,向消防安檢業者收賄,由王姓隊員指導如何規避安檢;且另與簡姓分隊長涉嫌向消防業者收5萬元捐款並挪爲私用檢方6日展開搜索,7日依貪污罪聲押蔡姓小隊長獲准;簡姓分隊長、王姓隊員各諭令30萬元交保。

根據消防局政風室移送內容指出,政風室發現於2012年和2013年間的安檢業務異常,恐有部分人員疑涉不法,主動將案件移送廉政署偵辦。

檢廉追查發現,坊間確有只要找「與消防局有配合」的特定消防業者,就能讓安檢輕鬆過關,疑有不肖消防隊員從中收取每件數萬元不等賄款,協助複檢放水。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楊植鈞前天指揮搜索沙鹿分隊,帶回簡姓分隊長等22人,漏夜訊問至7日上午,調查發現蔡姓小隊長涉嫌在2012年和2013年間,向消防安檢業者收賄數十萬元,再由王姓隊員負責「現場指導」如何安檢過關。

另有善心人士想捐設備給消防分隊,簡姓分隊長和蔡姓小隊長卻向對方表示「現金比較好運用」,指示不知情隊員收取5萬元支票後,挪爲私用。

臺中市消防局強調,將全力配合廉政署與臺中地檢署調查,目前已將交保2人及收押1人調離主管內勤職務,靜待司法調查,絕不護短,未來會持續落實防弊機制,並適時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