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傘潑糞案4嫌起訴 檢批4嫌貪財 戕害民主法治
北檢(陳志賢攝)
聲援香港「反送中」的港籍律師黃國桐開設的北市「保護傘」餐廳,上月遭人潑灑雞屎等穢物,臺北地檢署查出,幕後有大陸金主出資6萬元透過陳姓中間人在大陸遙控教唆莫凡、李昭信、李昭慶、江啓榮4嫌潑糞,要在餐廳在臺無法經營,9日依強制、毀損、強暴侮辱、過失傷害等罪起訴4嫌。
檢方發現,陳男早在今年5月因組織案件遭士檢通緝即出境赴大陸,已對陳發佈通緝;涉嫌居間送錢的戚姓男子,另分案偵辦,並指示警方繼續追查大陸金主身分。
起訴指出,大陸人士爲使「保護傘」餐廳在臺無法營業,指示陳男在臺找人生事,今年9月底,陳以微信聯絡友人李昭信先去餐廳勘查,李找友人去用餐並勘查後回報,陳即在10月6日支付3萬元給李。
8日晚間,李昭信二度赴餐廳勘查回報陳,陳指示李對餐廳潑糞,李找哥哥李昭慶透過表哥江啓榮教唆莫凡執行,15日晚間,莫凡至餐廳用餐勘查,並自備蟑螂腳拍攝餐點不潔照片,4人漏夜研商潑糞細節後,李氏兄弟赴新北市三重區某疏洪道附近撿拾雞毛、雞骨、內臟、排泄物等穢物水桶,交予莫凡。
16日中午,4人前往餐廳,2人喬裝顧客持手機錄影,另1人在外把風並錄影,莫凡則將穢物往餐廳廚房潑灑,致周姓店長被潑灑後眼睛結膜炎。4人犯案後,各自逃離,莫凡將衣物及水桶棄置,另3人則將潑糞影片傳給陳男,陳指示戚姓友人匯款3萬元給李昭信,李再將其中1萬5000元給莫。
檢方指出,4人受教唆潑糞,對來臺尋求庇護之香港人造成傷害,嚴害戕害我民主法治,亦使在臺民主人士人心惶惶,考量4人年紀尚輕,均已認罪,僅因一時貪圖金錢而犯案,並無證據顯示有特定政治意識形態或幫派背景,請求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