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陸黑手要港「保護傘」在臺混不下去…4嫌潑糞認罪5萬交保
李姓兄弟、莫姓、江姓男子4人於10月16日,到香港律師黃國桐在臺開的「保護傘餐廳」潑雞屎、雞毛,不僅受污染的器具無法使用,員工也因此眼睛感染,4嫌羈押23日後,北檢9日依強制、毀損、侮辱等罪起訴;北院10日開庭,考量4嫌全部認罪,裁定各以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不得再騷擾「保護傘」。
▲4嫌疑似遭陸黑手指使,於10月間到「保護傘」餐廳潑糞。(圖/記者邱中嶽翻攝)
檢警查出,全案起因於大陸人士出資,指使在臺人士破壞餐廳,企圖要讓「保護傘」在臺灣混不下去,4嫌中的李弟,供稱全案是由一名陳姓男子策畫指揮,目前檢方已通緝陳男。
北院10日開庭,李弟坦承事先計劃,案發時由莫男出手潑糞,李兄及江男在店內佯裝客人拍攝,他則在街頭把風、拍攝,拿到6萬酬勞後,潑糞的莫男分得1.5萬、2萬幫忙請律師,其餘還沒分的錢留在他這;他自承沒有政治形態、幫派也已在6、7年前脫離,行動前並不知道「保護傘」的背景,就是想賺個快錢,才找來哥哥等人幫忙。
▲潑糞「保護傘」餐廳4嫌,李姓兄弟、莫男、江男各以5萬交保。(圖/記者羅志華攝)
莫姓男子也稱只是爲賺快錢,就聽從李弟的指揮行事;李兄表示,對自己的行爲相當後悔,希望能交保回去照顧4歲的小孩;江男表示,他原本只是陪同到店,不料在門口時,陳男突然要他進店拍攝,稱事後可分得5千到1萬元的酬勞,他當下沒想太多就進去拍了,並認爲除了莫男潑屎外,他們沒對其他客人怎麼樣,希望能交保回去照顧2歲的兒子;4人皆表達願與「保護傘」調解。
檢察官認爲,4人雖然都認罪,但本案可能涉及更大的政治意圖,幕後黑手仍有待釐清,且他們事後將拍到的畫面全刪了,陳男目前也仍在逃,不排除4人交保後在外串證的可能。
法官認爲,4人已坦承犯行,且也沒證據顯示他們有政治、幫派背景,不但對犯案細節已詳細交代,所犯強制、毀損、侮辱等罪,也不是很重的罪,裁定4人各以5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