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頃國有地釋出 明年招標種碳權

爲了助攻2050淨零碳排,財政部將進行國有非公用土地第三次修法大變革,允許國有地讓企業進駐種林培養碳匯。圖爲陽明山二子坪步道。( 黃子明攝)

爲了助攻2050淨零碳排,財政部將進行國有非公用土地第三次修法大變革,允許國有地讓企業進駐種林培養碳匯,政府則收取權利金與租金,並分得若干碳權。首先與中興大學簽約,提供宜蘭與臺東兩筆共約百公頃土地「試水溫」,預計明年首季招標。財政部估算依樹種不同,每公頃國有地種林可產生10噸到100噸碳權。

臺灣碳權交易所8月已經掛牌,未來探權可以交易買賣。而種植森林可以取得「碳匯(吸附二氧化碳)」,經過認證就可以拿到「碳權」。財政部今年中就已經思考,將手中的國有土地配合2050淨零碳排轉型目標,一方面可以活化,另一方面也可以作爲森林碳匯的來源。

首先盤點出2塊土地,分別是宜蘭縣三星鄉約20公頃土地、臺東縣池上鄉72公頃土地,共計約百公頃。這兩筆目前都是前舊機廠與砂石廠,不需要「砍舊植新」,日前已與中興大學簽約,預計明年初招標。

根據財政部估算,每公頃樹林可產生10公噸碳權,若種植紅樹林特定樹種,每公頃可達100噸,龐大的國有地可以產生可觀的碳權,不過土地種植到形成碳權,恐怕要6年以上。

國產署預計明年修《國有地非公用不動產管理辦法》自行辦理標租,提供企業種植碳權,政府收取權利金與租金來源,同時要修正《國有地不動產出租辦法》的造林地租金計收基準。官員形容,釋出國有地標租作爲森林碳匯來源,是繼國有地標租文化資產、設置光電設備後,《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辦法》第3次修法大改革。

未來招標企業,會優先要求與林業有關,至於產生碳權,是否拿去交易由承租人自行決定,國產署的收益,則是來自承租者收取權利金以及租金,但政府也可以分配到部份碳權(或金錢)。該修正法規需要報行政院覈定,完成要一段時間。

國產署經管的22萬公頃國有非公用土地,其中屬於農林漁牧、國土保安用地等國有非公用閒置土地約2萬公頃,可以作爲森林碳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