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掌打響衆怒!「王貴芬條款」立院初審速通過

王貴芬掌摑護理師引民怨立院火速通過醫療修正草案。(圖/東森新聞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鄉代王貴芬掌摑案」引發全國譁然,爲了保護醫護人員人身職業安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日快馬加鞭,火速初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其中,對執行醫療業務醫事人員施以強暴、脅迫或恐嚇者,最重將可處5年以下徒刑,但也有聲音認爲,修法可能讓弱勢者遭受更大壓迫。

立法院火速初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認爲,新增的罰責不夠嚴謹。她認爲,法案通過後,若發生醫療糾紛,弱勢者家屬採取「擡棺抗議」等特殊手段,可能會因此被處以5年以下徒刑,弱勢者恐將遭受更大壓迫,草案周延性仍有問題,反對修法快速通過。田秋堇、陳節如也說,應該先通過醫療糾紛處理法,加強對醫事件病患、家屬保障。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親民黨發言人吳昆玉也指出,初始條文乍看很周全,其實跟現行法案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她說,黨團2012年就曾提過修法,針對施加醫療暴力者,應移送檢察官偵查後「提起公訴」,且不受刑法287條需要告訴乃論的限制。

醫療法修法初審條文中規定,對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脅迫者,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任何人若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方式,滋擾醫療機構秩序或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制止,並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行政罰鍰

法案中醫療機構被賦予須採取必要措施,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安全的責任,同時將第一線裁量權交給警察,若發生醫療糾紛涉及刑事責任時,應將案件移送檢察官偵辦。

▲掌摑案引惹民怨插畫家KUSO,王貴芬下跪痛哭道歉。(圖/東森新聞)

此外,致醫事人員死亡者,將處以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新增罰則,針對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設備,導致危及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指出,沒有將公訴列入修法條款中,「畢竟公訴只是個口語用詞」,而修法已達到非告訴乃論罪的實質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