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oda、Booking各遭罰百萬!因用同業名稱作關鍵字廣告

公平會於昨(24)日決議,兩大國際訂房網站Agoda、Booking.com於關鍵字廣告中,標題將競爭同業名稱與自身網址並列呈現,構成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圖爲公平會主委李鎂。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公平會於昨(24)日決議,兩大國際訂房網站Agoda、Booking.com於關鍵字廣告中,標題將競爭同業名稱與自身網址並列呈現,構成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除令Agoda、Booking.com立即停止違法行爲外,分別各處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Agoda於2021年11月6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間,在Bing及Yahoo平臺使用競爭對手四方通行旅行社的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並開啓「關鍵字插入」功能,導致消費者在Bing及Yahoo以「四方通行旅行社」、「四方通行旅遊網」爲關鍵字進行搜尋時,會出現標題爲「四方通行|晚鳥一樣享特惠,2折起」與Agoda網域名稱並列呈現的關鍵字廣告,網路使用者若點擊該廣告即導向至Agoda的網站。

公平會認爲,Agoda前述關鍵字廣告,容易使網路使用者誤以爲Agoda與競爭對手四方通行旅行社屬同一來源或關係企業,若原本欲搜尋「四方通行」網站之消費者,會被Agoda所呈現廣告標題混淆或被吸引而點擊該廣告,因此導向Agoda線上訂房平臺,進而減少四方通行旅行社接觸線上潛在客戶的機會,Agoda利用他人努力推展自己商品或服務,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進一步說明,Agoda前曾於2021年間在Google關鍵字廣告平臺使用「四方通行」作爲關鍵字廣告,經公平會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並予以處分。Agoda在前案發生後,雖將「四方通行」列入Bing及Yahoo「排除列表」排除關鍵字,但在選擇比對類型時,選用「完全比對」模式即比對文字完全相同時才排除,而不是選擇排除範圍較廣的「詞組比對」模式,且Agoda也未檢視關鍵字廣告呈現情形,因此導致該關鍵字廣告再次出現。

公平會考量Agoda先前已有違法紀錄,及關鍵字廣告可先預覽呈現結果,卻再予輕忽,故裁處100萬元罰鍰。

公平會也針對Booking.com使用同業名稱作爲關鍵字廣告之行爲開罰。Booking.com於2018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在Google平臺使用四方通行旅行社的事業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並開啓「關鍵字插入」功能,當網路使用者在Google搜尋引擎以「四方通行」爲關鍵字進行搜尋時,會出現標題爲「四方 通行-衆多部落客一致推薦」與Booking.com網域名稱並列呈現之關鍵字廣告,網路使用者若點擊該廣告即導向至Booking.com的網站。

公平會認爲Booking.com使用他人事業名稱作爲關鍵字廣告,構成榨取他人努力成果之顯失公平行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考量Booking.com違法行爲期間及情節,裁處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