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廣告「號召熱血青年」 上巿公司竟因這2字遭罰30萬

位於桃園市的某上市電子公司,曾在某人力銀行刊登招募「壯志青年」、「號召熱血青年軍加入」等,民衆申訴涉嫌就業歧視。(報系資料照)

位於桃園市的某上市電子公司,曾在某人力銀行刊登招募「壯志青年」、「號召熱血青年軍加入」等,民衆申訴徵才廣告數度強調青年,涉嫌就業歧視,並遭桃園市認定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30萬元。

該電子公司稱,在人力銀行徵才廣告載有「號召熱血青年軍加入」、「壯志青年」等字樣,即斷定造成非屬該等條件求職人無法或不能前往應徵,與實際狀況顯有不符,也發現徵才廣告移除前後,各年齡層投遞履歷比率並無明顯差異,甚至標註青年字樣時,也有多達33位40歲以上求職者投遞履歷,佔當時履歷總數33%,足佐證該徵才廣告並無造成非屬該條件求職者均無法或不能前往應徵情形,也未影響其就業機會。

但桃園市政府指出,該電子公司刊登「壯志青年」、「號召熱血青年軍加入」、「歡迎勇於挑戰、具執行力之熱血青年加入,一同放眼國際,創造夢想」等字樣於招募海外工作地。按一般人對於青年認知確實有年齡上限制,明顯使特定就業層受到特別不利待遇情形,經桃園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出席委員共同討論,認定該招募廣告涉有特定年齡層歧視意思,影響就業機會,且顯已悖離平等原則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