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跳電造成店家損失 財政部:比照災害,可申請抵稅

▲跳電示意圖。(圖/記者季相儒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815全臺大跳電,讓許多店家因而造成損失臺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指出,雖說此次供電異常系人爲疏失,然若停電導致冰箱內的生鮮存貨壞掉,只要附上相關證明,便可向財政部列報實際損失,爭取稅目減免。

過去若有災害發生,國稅局皆會提醒受災戶,務必先拍照保存證據,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如受災財物照片、原始取得憑證保險公司鑑價損失資料或受損財物修復取得之統一發票或收據等,向當地國稅局報備災害損失並申請減免稅捐官員表示,此次跳電所導致之損失,也將比照辦理

財政部表示,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稅目,可參考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以申請減免。要注意的是,除了地價稅減免外,其餘稅目應於災後30天內提出。

北區國稅局局長王繡忠建議,若有廠商因跳電產生災損,應立即拍照或留存受損貨品證據,國稅局將視災情況進行查覈;若損失過大,稅務人員也會到現場會勘協助。她補充,災害損失依實際損失金額爲主,若有保險理賠,須先予以扣除損失金額才能進行稅目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