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米颱風來勢洶洶 災害損失抵稅先做好3措施
▲凱米颱風近逼,圖爲臺北市環保局清潔大隊一早便對信義區東大排進行清淤,確保排水管道暢通。(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凱米颱風近逼,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籲請民衆嚴防豪雨注意自身安全,如受天災影響而有財產損失,請記得3大措施先做好,包括:1、先拍照存證;2、檢具證明文件,最後再申報減免。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提醒,申報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除了就近至本市稅捐處或所屬分處臨櫃辦理外,亦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辦管道申請,以網路代替馬路申請省時又便利。
以房屋稅爲例,要在當期房屋稅開徵 40 日以前(即3月22日以前);地價稅請於當期地價稅開徵 40 日以前(即9月22日以前)或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申請;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要在事實發生日起1個月內申請。
至於有關個人或營業人財物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之減免申請,要向所在地國稅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