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萬億現金理財迎新規:投資範圍大幅縮窄

現金理財新規如期而至。

6月11日,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定併發布了《關於規範現金管理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此時距離《通知(徵求意見稿)》發佈已一年有餘。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通知》正式稿的修改並不大,因而對於部分規定市場已有預期。不過,在正式稿出臺前,業內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投資範圍頗爲關注,此前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希望能擴大理財投資範圍,比如投資一些私募債、低等級二級資本債等。但目前來看,正式稿未採納機構的意見,仍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投資範圍做了嚴格限制。

整體而言,《通知》與貨幣市場基金等同類資管產品監管標準基本保持一致。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意味着,新規落地後,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相對優勢將發生轉變,尤其是在資產配置方面會受到更爲嚴格的限制,對於債市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與此同時,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未來或有所下滑,最終將與貨幣市場基金趨同

投資範圍大幅收窄

所謂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是指僅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每個交易日可辦理產品份額認購、贖回的商業銀行或者理財公司理財產品。在產品名稱中使用“貨幣”“現金”“流動”等類似字樣的理財產品視爲現金管理類產品

以往,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監管較爲寬鬆時,此類產品主要是參考銀行理財標準,並未明確規定投資範圍,可投向一些低等級、長久期的債券等,並通過加槓桿拉久期策略來增厚收益,這也是優於貨幣基金的重要一點。但如今,根據《通知》,此類理財產品的投資範圍將大幅收窄。

事實上,2019年12月發佈的《關於規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中就對該類產品的投資範圍做了嚴格限制。第一財經瞭解到,在徵求意見稿發佈後,就有銀行、理財公司等機構提出意見稱希望能夠擴大投資範圍,目前來看,這一意見並未被採納。

銀保監會、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明確提到,對於市場機構提出的擴大投資範圍、放寬估值覈算規定、降低監管標準等意見,考慮到不符合資管新規、理財新規要求,並且與貨幣市場基金監管要求不一致,爲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防範監管套利,此類意見未予採納。有分析稱,《通知》沒有放鬆這些領域的監管,反映出監管層促進公平競爭、防範監管套利的決心。

按照《通知》,具體來看,目前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可投資於現金,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包括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等;但不得投資於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以定期存款利率爲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已進入最後一個利率調整期的除外,信用等級在AA+以下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金融工具

“這與貨幣基金的投資範圍基本一致,”一位銀行業資深從業者對記者稱,“以前和貨幣基金相比,現金管理類產品還可以投資一些AA+以下的低等級債券,再加上拉長久期,這樣就好做高收益,但現在監管對投資範圍做了限制,一定程度上也防範了監管套利。”

根據監管要點,當前現金管理類產品配置資產的期限基本限定在一年以內,銀行難以通過拉長久期賺取收益;另外也不可投資評級在AA+以下的債券或資產支持證券,資質下沉的策略無法再使用。

中信證券固定收益分析師章立聰對第一財經表示,在理財產品市場上,貨幣基金和銀行現金管理類產品是主流的活期理財產品,此前現金理財收益率較貨基更高。“但從近期現金管理類理財收益率走低來看,產品已經開始整改,由於投資範圍受限,相應所取得的回報也就有所貶損了。”

另外,《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投資集中度、流動性和槓桿管控等方面的要求。比如,在投資集中度方面,相較徵求意見稿放寬了一定的監管要求,將每隻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於主體信用評級爲AAA的同一商業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佔該產品資產淨值的比例,從“合計不得超過10%”調整爲“合計不得超過20%”,減輕了分散資產配置的壓力,降低了理財管理的難度。

在流動性和槓桿管控方面,加強投資組合流動性管理,規定現金管理類產品持有高流動性資產比例下限和流動性受限資產比例上限;同時,加強槓桿管控,要求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槓桿水平不得超過120%等。

隨着新規的實施,不少業內人士表示,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可謂正式進入了“準貨基時代”,未來收益率或將有所下滑。此前現金管理類產品收益率一般會較貨幣市場基金高出50BP左右,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分析稱,考慮到監管要求與貨幣基金基本一致,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會下滑,最終將與貨幣基金趨平趨同,但短期內不會很快下滑,因爲過渡期尚且較長。

過渡期延長至2022年底

在過渡期安排方面,根據銀保監會、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的內容,《通知》充分考慮對機構業務經營和金融市場的潛在影響,合理設置過渡期,比照資管新規過渡期順延1年的做法,明確過渡期爲《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2年底,促進相關業務平穩過渡

據悉,過渡期內,新發行的現金管理類產品應當符合《通知》規定;對於不符合《通知》規定的存量產品,商業銀行及理財公司應當按照資管新規、理財新規和《通知》要求實施整改。

“相較於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於2021年底,現金管理類理財的過渡期截止於2022年底,更多較長期限的老資產可以自然到期,有助於減輕存量資產集中處置帶給金融市場的衝擊。”章立聰對記者稱。

據瞭解,此前已有部分銀行及理財子公司爲過渡期在今年年底到期的可能性而預做準備。“而此次《通知》延長過渡期,不僅充分考慮機構承受能力,甚至略超市場預期,消除了不確定性,降低了後續現金管理類理財的調倉壓力。”章立聰說道。

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發佈的中國理財市場2021年一季度報告顯示,截至一季度末,現金管理類產品規模爲7.34萬億元,佔理財市場產品規模比爲29.34%。前述銀行業資深從業者對記者稱,受新規影響,未來現金管理類產品的規模或會進一步縮小。

據中信證券測算,當前7.34萬億元的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中,可能有超過2.7萬億元的資產配置存在着剩餘期限過長或資質評級較低的問題。這類不合規的資產很可能在後續伴隨正式監管文件落地以及過渡期即將到期,面臨着被拋售的壓力。

而在過渡期結束之後,根據要求,商業銀行及理財公司不得再發行或者存續不符合《通知》規定的現金管理類產品。對於現金管理類產品持有的存量銀行資本補充債券,按照“新老劃斷”原則允許持有至到期。

另外,《通知》允許現金管理類產品依法合規投資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對於增量,依據會計準則界定債性,且剩餘期限、評級等滿足《通知》各項要求的銀行資本補充債券,現金管理類產品可以合規投資。而《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已將債性的銀行永續債認定爲標準化債權類資產,銀行及理財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均可合規投資。

對此,章立聰分析稱,《通知》在明確投資範圍的基礎之上,進一步強調銀行及理財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可投資合規的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同時對於存量銀行永續債、二級資本債,允許持有至到期,體現出監管將繼續在完善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市場化機制建設等方面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優化市場定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