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民衆反對!Uber邀交部緩衝期找對策:不應侷限於一個車隊

▲Uber條款上路一週,外界都在看交通部要如何與代僱駕駛協商。(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交通部9日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修正草案(被外界稱爲「Uber條款」),預計10月9日執法,違者可處9千至9萬元罰鍰,引起代僱司機反彈。Uber臺灣總經理吳罡今(14)日表示,希望政府未來在4個月的緩衝時間,可以創造溝通的空間,Uber已經不是隻有四輪,不能限制於一個車隊,希望像2017年一樣找出解決方法,以政府認同的方式合法營運

Uber公司爲了解103-1修正案的看法,委託市際市場研究顧問調查,針對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進行電訪調查,共計回收有效樣本數12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爲±2.74%,有77% 民衆反對,民衆普遍認爲103-1修正案將對國家未來經濟、民衆與司機都帶來負面影響,造成三輸局面。

民調結果顯示,民衆對uber有好感,對其服務有正面的評價、對103-1修正案的知曉度和支持度不高,認爲修正案對國家未來經濟,民衆與司機都帶來負面影響,造成三輸、修正案影響的最大隱憂是可能降低外商公司、新創科技公司來臺投資意願,影響未來臺灣經濟表現、應考慮代替方案,民衆大多認爲網約多元小客車會比現在103-1修正案好。

▲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針對民衆是否瞭解103-1做調查。(圖/記者胡順惠攝,下同)

吳罡表示,政府不顧反對聲浪,仍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修正草案,這讓Uber在臺灣的營運模式受到很大的衝擊,自2017年以來已創造新臺幣50億元的經濟產值。他呼籲,希望政府在未來4個月的緩衝期間中,可以創造可以溝通的空間,一起找出像2017年一樣好的途徑,好的解決方法,uber已經不是隻有四輪,不適限制於一個車隊。

「Uber在其他國家也是以平臺方式營運,政府下一步要怎麼進行?沒有溝通不知道下一步要怎麼因應。」吳罡說,Uber對臺灣有貢獻實質的經濟產值,緩衝期間仍會營運正常,希望4個月的緩衝期間中,能像2017年一樣找出對的途徑、好的解決方法,未來以政府認同的方式合法營運,創造大家都贏的模式。

至於傳出Uber駕駛出現流失潮,Uber迴應,代僱駕駛還是沒有什麼流失,最明顯的就是平臺叫車的等待時間還是一樣,顯現駕駛對Uber還是相當有信心。而交通部提出的營運企劃書,Uber則說,他們也想問交通部,具體內容應該包含哪些資料

▲Uber臺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政府不跟他們溝通,無法得知下一步該怎麼因應。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修正內容包含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主管機關查覈;平臺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以日租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爲起租時數,違者可處租賃業者9千至9萬元罰鍰。

交通部原本在6日邀請Uber駕駛自救會代表會談,由次長王國帶隊,但後來雙方因爲過程是否直播、邀集所有關係人出席共同討論仍無共識,雙方協商正式宣告破局。交通部表示,自救會主張會面要公開並直播,後來也退一步於交通部臉書同步直播,但自救會仍表示不參加會談,甚爲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