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起樂升許金龍延押2個月 法院:有家人還是會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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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龍強調,自己的事業家人都在臺灣,不可能逃亡,但法院裁定延押2個月。(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樂升董事長許金龍違反《證交法詐欺罪,遭臺北地方法院羈押。但由於第2次羈押期限將在6月23日到期,法院20日針對是否延押開庭審理,最後以仍否認犯行犯罪嫌疑重大,即便家人皆在臺,仍有棄保潛逃疑慮,因此裁定延押2個月至8月底。

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升案破局,成爲臺灣證券交易史上,首次公開收購成功卻無法交割的案例,擔任樂升董事長的許金龍,被依違反《證交法》詐欺罪起訴,並且遭到羈押。法官原裁定許金龍能以2億元人保及6000萬元現金交保,但許金龍覓保無着,遭羈押至今近5個月。期間僅解除禁見。

由於羈押期將在6月23日到期,臺北地方法院20日針對是否延押開庭,認爲許金龍至今仍否認犯行,且其犯罪嫌疑重大,又所犯爲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並參考許金龍經常入出境紀錄及其社經地位等,可預期許金龍爲規避刑罰,有妨礙追溯的可能。

雖然許金龍強調,收購案無法完成交割後,便主動返臺處理,同時向檢調單位說明,且家人、財產都在臺灣,沒有逃亡的可能。但法官認爲,按實務經驗,都還有人依舊不顧國內事業、財產,不顧親人安危而逃亡的例子,因此裁定許金龍自6月24日起,延押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