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給柯震東機會? 彎彎、建仔剩不守婦道和大樹

柯震東吸毒驗尿,手抓桌緣含糊應答。(圖/翻攝自大陸網站

文/呂秋遠

要不要給柯震東機會?我不知道「誰」要「給什麼」機會。如果談法律,施用大麻,也就是第二級毒品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次施用,通常可以請求戒癮治療,或直接被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大約是三十至四十天在新店戒治所中,第二次以上纔有刑責問題。所以,這件事情如果發生在臺灣,檢察官應該會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給機會,先聲請觀察勒戒,畢竟,目前施用毒品在臺灣,已經逐漸認爲是「病人」,而不是「犯人」。除非再三給機會都不能戒除,纔會藉由刑罰方式處理,否則給機會沒問題。

至於演藝圈要不要給機會,嗯,應該說是觀衆要不要給機會,因爲演藝圈也是看觀衆的臉色。以臺灣人這麼富有正義感,彎彎出軌一次,從此定位爲不守「婦道」,大家也就忘記她的圖有多療愈;王建民出軌一次,大家只記得大樹這個外號,忘記他曾經帶給我們的團結與感動。我想,他要再重新站起來,需要花一點時間,而這一點,可能會是很多一點。

▲彎彎(左)、王建民(右)爲婚外情現身道歉。(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但是,討論大麻是不是毒品,藉此來開脫,我個人認爲是沒有意義的。毒品,是很可怕的,非常難戒,對身體永久性傷害也大。大麻在某些地區或許不是毒品,但是不會改變這種東西容易成癮,而且是階段性銜接其他毒品的性質。百分之九十九的古柯使用者,都是由使用大麻開始;而年輕時使用大麻,接下來使用海洛英可能性常人的數百倍,酒井法子就是一個例子。況且,長期吸食大麻會有心跳失速,失去方向感,缺乏身體協調的反應,容易感冒或支氣管炎,性能力減退,昏沉沒有活力記憶力喪失,思考不清楚,憂鬱或失眠等現象

大麻本身就不是好東西,即便某些地區開放娛樂性大麻,那麼也就是這些地區的人,認爲記憶力喪失沒什麼了不起的,但是,就算在某些地區不是毒品,難道就可以做爲支持吸食的依據?

至於不良示範?不好意思,我覺得枱面上罵人說謊不打草稿、爲達目的不擇手段、問人家女兒是不是處女家世良好十年賺一億卻批評人家借一千萬元的傢伙,比較像是不良示範。至於柯震東只代表他自己,我們不是他的好友,可以做爲借鏡,但是不需痛心疾首或大加撻伐。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