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樓高未過期調查案卷遭銷燬 監院秘書長:節省空間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監察院(下圖/翻攝監察院網頁)秘書長豐義銷燬未逾保存年限調查案及行政案卷,這些資料堆積起來竟可高達50層樓高,對此,陳秘書長解釋「爲節省空間,才清理檔案」。監委復甸與馬以工彈劾陳豐義未過關,李表示,將再提第二次彈劾。

李復甸指出,陳豐義銷燬監院內未超過保存年限及需永久保存的調查案與行政案卷,導致許多調查案卷內容無從查考,這些資料堆積起來高達161.5公尺,約50層樓高。

與會監委透露,根據彈劾案文,陳豐義接受約詢時指稱,「檔案的數量太大,爲節省空間,才清理檔案。」李復甸則表示,相關資料沒有造清冊,也沒有留下備份電子檔,「這根本不是清理檔案,而是銷燬檔案。」違反檔案法是刑事責任。

參與彈劾審查會的監委則說,問題癥結在於銷燬檔案的動機,除非是要隱瞞犯罪,否則應該不到彈劾程度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102年6月10日以4票對7票,未通過彈劾案。主查監委李復甸說,第一次彈劾未過關,他將再提第二次彈劾,如果兩度提彈劾案都沒過,他會把調查所得資料,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