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港泛民議員 今早被捕
三名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涉國歌法立法會三讀潑臭水事件,今晨被警方拘捕,包括朱凱廸、陳志全、許智峰,據傳,被捕原因與「立法會潑臭水事件」有關。
香港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18日清晨6點多,至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位於八鄉錦上路元崗新村寓所將其拘捕,朱凱廸的Facebook在早上7點多發文,指約於今晨6點40分被警察上門拘捕,原因與立法會國歌法三讀期間潑臭水事件相關。
另外,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亦被警方拘捕,陳志全的Facebook亦在早上7點發出貼文,指事件亦涉及立法會臭水事件,另一名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峰今早同樣被警方上門拘捕,據瞭解,許現被送往西區警署接受調查。
香港警方迴應,警方分別於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稱有人於上述時段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臺方向掉下或潑出惡臭的液體,導致會議中斷,港島總區公衆活動調查組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採取行動,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於38歲至48歲,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香港政府早前因應疫情延後立法會換屆選舉,而全國人大委員會亦破天荒決定現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務不少於1年,但朱凱廸和另一名議員陳志全在9月28日表明不延任,任期至9月30日結束。
在此之前,朱凱廸、許智峰、尹兆堅與黃碧雲等8名泛民議員,曾分別於本月1日及2日被捕,他們被指於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中妨礙立會人員執行職務,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於本月6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各被告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