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死囚連身條款釋憲案 今宣判

憲法法庭今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宣告販賣第一級毒品罪部分違憲,法務部表示將盡速完成修法。(本報資料照片) 王聖藜

憲法法庭今若做出違憲判決,不僅卅五名死囚可望獲得翻案逃死機會,還有大量經更三審後定讞案子,尤其在監受刑人,都可能以判決不合法爲由聲請非常上訴,對現有司法體制衝擊甚大;若大法官認定合憲,死囚因聲請釋憲而無法執行理由消失,法務部必須面對執行死刑問題,要不要批准執行令將再度被檢視。

最高法院分案規則中「更二連身條款」是案件經二次以上發回更審,再上訴最高法院,也由同一法官審理,除非法官調動或退休才能換人。

大法官原是受理被控貪污的前唐榮鐵工廠公司營建部經理劉政哲案,他以「非常上訴案的法官曾參與前案審理」爲由,質疑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後來所有相關案件一併納入,包括死囚就連身條款聲請釋憲案,因貪污案被判刑的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共計五十二案。

憲法法庭去年十月廿四日曾開說明會,焦點圍繞攸關死刑犯「更二連身」條款,死囚也因聲請釋憲,暫停執行死刑,聲請人委任律師和最高法院、司法院刑事廳代表當庭舌戰。

律師團認爲連身條款違反公平法院、法定法官原則;最高院法官吳秋宏則說,法治國審判期間要合理,且釋字第一七八號解釋已說明法官迴避條件。

專家學者意見中,政大教授何賴傑、東海大學教授劉芳伶主張連身條款有違憲疑慮;臺北大學教授李榮耕認爲合憲,臺大教授林鈺雄意見書主張沒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