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爭議落幕!北纜環評撤銷 臺北市府:決議不再上訴

▲紛擾多年的北纜開發案,北市府30日決定不再針對環評撤銷上訴。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臺北市環保局30日表示,爲終結北纜爭議,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北纜的環評審查結論,決定此案不再上訴,因此不再繼續進行開發,北纜開發爭議終於落幕,未來若希望再興建,必須重新辦理環評。

北纜爭議始於民國90年,當時爲紓解陽明山花季交通壅塞,臺北市政府提出北投纜車計劃詢問環保署,依當時法令規定,無須環評。民國95年BOT廠商山林公司規劃山上設置溫泉住宿設施,經環保署認定爲應環評而未環評,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的建照被撤銷。民國101年儷山林公司依照環評法規定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送審,經臺北市政府環評委員會審查,有條件通過,並且在102年1月16日公告審查結論。

不過,當地居民不服提起撤銷審查結論的訴訟,103年7月3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本案管轄權中央環保署,判決撤銷審查結論;臺北市政府依照環保署及內政部建議,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103年12月18日最高行政法院將原判決廢棄,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10月1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儷山林公司「未提供充分且正確之資訊供環評委員會審議等,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

臺北市環保局局長賴玲儀表示,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4條第1項,未完成或認可環評審查前,不得爲開發行爲,已經許可者無效,市府如今放棄上訴,等同環評審查結論撤銷確定,北纜案回到沒有通過環評狀態。局長劉銘龍也指出,基於北纜爭議紛擾多年,缺乏社會共識,基於不再浪費司法及行政資源,因此決定不上訴,爲北纜爭議劃下句點,如果未來社會有共識要再蓋北纜,需重新辦理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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