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誘精障女口交 渣男露鳥晃被撞見掰:還沒督進去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苗栗一名76歲的陳姓阿伯1年多前趁着酒醉,騎腳踏車到患有重度智能障礙婦人阿美化名)家,先是撫摸胸部下體再慫恿她褲子,正在進行口交時卻被對方女兒撞見,當場遭扭送警局。雖然陳男強調自己才正要「督進去」就被抓包,根本什麼都沒有做。不過,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陳男明知女方心智年齡僅4到5歲,仍強行逞獸慾,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3年2個月有期徒刑。

陳男2015年11月19日下午1時20分左右酒後騎腳踏車到阿美家,先是假裝上門拜訪、聊天,接着就在房間沙發上撫摸胸部、下體,還慫恿阿美脫掉褲子,自己也跟着脫光光站在前方,並將生殖器放進對方口中性交得逞。好巧不巧,阿美的女兒正好從2樓走下來準備外出,發現院子裡停着一輛陌生腳踏車,衝進母親房間查看就撞見陳男光下半身站在那裡,嚇得立即報警逮人。

▲陳男以金錢誘騙心智年齡僅4到5歲的阿美幫他口交。(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然而,陳男在警方偵訊時坦承有用手撫摸阿美胸部及下體,也有將手指插入下體進出達2、3秒,但口交的部分只有進行到嘴邊,「我準備要放進去,她的女兒就在喊叫,我就停止了。」面對法官時卻又改口說只有摸胸,其餘行爲一概沒有做。

阿美則表示,陳男一開始就說要拿100、200元給她,她覺得要先拿到錢才能脫褲子,沒想到對方就突然伸手扯掉彼此的褲子,做完之後也沒有給錢。

臺中高分院法官認爲,由於阿美患有重度智能障礙,經醫院檢定心智年齡只有4到5歲,表達能力也只有3歲左右,只會配合他人的指令無法自行判斷,更不知道什麼叫做拒絕,當然也不瞭解性行爲意義,雖然她承認有跟陳男要錢,但並不影響她有心智缺陷、不知抗拒這一點。

法官強調,陳男先前就有公共危險罪的前科高齡76歲還不知潔身自愛,利用阿美心智缺陷並以金錢誘其發生性行爲,考量到他僅國小畢業犯罪手段尚屬平和,因此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依趁機性交罪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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