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間盜拷承德艦「130項機密資料」 士官長遭判刑1年半

承德士官長擅自拷貝國防機密文件,遭高分檢判處1年6個月刑期。(圖/記者宋德威攝)

實習記者羅明輝綜合報導

海軍 124艦隊承德艦統維修士官長洪景政,遭控多次私自潛入艦上戰情室,「盜拷」多項電戰參數公文密件等130件機密資料個人隨身碟中。高雄高分檢7日宣判,依「無故取得公務電腦電磁紀錄罪」,判處洪景政1年6個月刑期,全案可上訴。

檢方透露,今年42歲的洪景政自1998年起開始在海軍艦隊指揮部124艦承德艦服役,從中士護士慢慢升至維修士官長,負責承德艦上無線電及天頻系統衛星通信設備得維修、保養事宜

不過在服役期間,洪景政違反規定擅自將私人隨身硬碟帶上船艦,並在2003年10月7日以「維修電腦」爲由,進入承德艦戰情室,將艦上「安迅六號」電腦的機密文件資料拷貝到硬碟中。

檢方2018年1月在洪景政住處的外接硬碟內查獲大量軍事資料,經過進一步調查,才發現洪景政在2003年至2017年的15年間,陸續透過同樣手法,拷貝了「安迅六號」、「安迅七號」 2部電腦內多達130項國防的機密資料,其中有128項屬於「國家機密亦屬軍事機密」、2項屬於「國家機密亦屬國防機密」。

儘管洪景政辯稱自己習慣在維修時做備份,拷貝置隨身硬碟並非爲了竊取或泄露機密,不過案情曝光後,他便馬上遭到撤職。檢方當時也認爲,洪景政已涉及「外患罪」中的收集國防秘密陸海空軍刑法收集軍事機密、國家機密保護法收集國家機密、無故取得公務公務機關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等罪嫌,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