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遭狼父性騷4年卻「證詞反覆」 竟是全家聯手逼作僞證「替父脫罪」

被害人母親祖母的施壓下,在一審庭中被迫說謊。(圖/pakutaso)

記者王佩翊/編譯

南韓一名40多歲男子多次強制猥褻年僅13歲的未成年女兒,並長期辱罵造成精神虐待,因此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該案一審時曾因被害人證詞反覆而判處原告無罪,然而二審時卻意外發現,被害人的奶奶與母親在一審時向被害人施壓,要求其說謊。被害人的母親甚至還在接見被告時承諾,「我會說服她當作什麼都沒發生。」因此逆轉審判決,改判3年有期徒刑。

根據《首爾經濟報導,現年40多歲的尹某2014年至2018年期間多次性騷擾、辱罵未成年女兒,並長期在女兒面前家暴妻子,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虐待,因而被起訴,然而一審時,被害人卻推翻先前陳述表示,「我只是因爲太討厭爸爸,纔會故意說謊。」被告因此獲判無罪。

此案進入上訴審時,被害人精神科醫師出庭作證表示,該女遭受母親逼迫,纔會在一審時說謊。此外,事件發生後,全家人都不斷對她施壓,奶奶甚至曾咒罵她,「快把爸爸放出來。」母親也曾以家中經濟出現困難爲由要求她在法庭上說謊。據悉,被害人母親在接見尹某時,曾向其擔保,「我會試着說服女兒當作這些事沒發生過。」

法院2部14日以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等相關特例法》(親屬關係之強制猥褻)等嫌疑對尹某進行上訴最終審判。法院認爲原審判決正當,因此決定維持原審判決的3年有期徒刑與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講座

大法院也指出,性犯罪受害者可能因爲會受到親屬關係間的雙重情感、家人間籠絡、強迫等,出現陳述反覆或是不透明等情形,因此搜查單位應該多加判斷該陳述內容是否可信,並重複審理推翻證詞的動機原由和經過,判斷何者可信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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