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賄款藏家裡...錢多到燒壞點鈔機 中國貪官判死緩

魏鵬遠14年間收賄達2億人民幣,遭判死緩。(圖/翻攝自央視新聞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貪官魏鵬遠,利用擔任能源煤炭副司長職務之便,收賄高達2億人民幣(約10億元臺幣)。現金贓款多到執法人員點鈔時,當場燒壞4臺點鈔機河北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判處魏鵬遠死刑,緩期2年執行,2年後依法減爲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假釋。

綜合陸媒報導,法院審理查明,魏鵬遠在2000年至2014年間,先後利用擔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基礎產業發展司煤炭處副處長煤油調研員、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能源局煤炭處處長、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等職務之便,非法收受賄款、財物,共計人民幣2.11億元。另有鉅額財產明顯與收入不符,不能說明來源。

2014年,魏鵬遠事發後被有關單位帶走調查,執法人員在他的住處發現2億人民幣現金,重達1.15噸,檢察官北京市銀行借調16臺點鈔機清點,還當場燒壞4臺。

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魏鵬遠身爲國家公務人員,卻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收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法庭鑑於魏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刑,主動交代調查人員尚未掌握之情資;且他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數繳回,酌定從輕處罰,判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減爲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