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科長接着說道:“所以我建議,從現在開始,重點排查所有被列入嫌疑人羣體範圍內的,符合體壯、腳大特徵的嫌疑人。
而且還要從織布廠大門的值班警衛入手,重點排查昨天夜裡在案發時間進出大門的人員,特別是又騎自行車又提包的人。”
林科長暫時結束了發言,專案組的成員紛紛開始踊躍發言。
一部分人完全贊成林科長的觀點,也有一部分人對林科長直接否決嫌疑人是報復行兇的可能性持不同觀點。
這部分人認爲受害人有沒有仇家?是不是遭到了仇家的報復?要以調查的結果爲依據。
還有人質疑林科長直接否決嫌疑人留字是挑釁行爲的推斷,認爲嫌疑人很有可能正是猖狂之極的職業罪犯,否則一般人怎麼能夠有膽量實施犯罪,最起碼是怎麼能下得去毒手?
也有人說這個織布廠的安全措施再嚴,也只是一個普通的企業單位而已,並不屬於戒備森嚴的要害部門。
所以雖然有進出大門查驗出入證的規定,但這個規定又能嚴格落實到什麼程度?
即便嚴格落實了出入證制度,僅憑這個製作簡單的出入證就能讓警衛記住持證人的相貌特徵,或是就能約束嫌疑人的自由出入,以及就能確定嫌疑人的內部人員身份,顯然都缺乏說服力。
嫌疑人要麼可以做一個假的出入證,要麼可以偷一個出入證,警衛難道還能真的做到仔細查驗比對每一個持證人的信息?
織布廠保衛處的工作人員都保持沉默,顯然是被人說到點子上了……
過了一會兒,苗局長看皮特始終沒有發言,而且好像不準備發言了,只好又點兵點將了。關鍵是現在沒有時間了,壓力就在自己的身上,三天一晃就過去了。
皮特聽到苗局長點了自己的名字後,立刻起身,向大家點點頭,然後又坐下了。
皮特:“現在我們是根據現場勘查的結果進行案情分析,大家踊躍發言,集思廣益,對案件的偵破會有很大的幫助。因爲時間的關係,現在我只分析一下案件的幾個關鍵問題。
目前受害人遇襲昏迷,鉅款被盜是兩個直接的結果,那麼嫌疑人作案的動機按照推理的結果只有三個。
一是純粹地傷人,順便拿走錢。二是純粹地拿走錢,並沒準備傷人,但萬不得已傷了人。三是既要純粹地傷人,還要純粹地拿走錢。
在沒有破案之前,這三種排列組合的結果一條都不能推翻。”
專案組的成員都不吭氣了,現在是屢破大案的神探在說話,人家即是廳裡的刑偵專家,又是局裡的刑偵顧問。而且神探的論斷不摻雜任何的猜測和臆斷,的確是無人可以反駁。
皮特接着說道:“現場我們看到的表面現象是職業罪犯撬門進入受害人家中,襲擊受害人致其昏迷,盜走鉅款,還留下了快意和挑釁的血字,最後再留下帶血的大腳印離去。
這就給人一種先入爲主的印象,那就嫌疑人是一個窮兇極惡、惡貫滿盈的歹徒,但事實上會是這樣嗎?
更蹊蹺的是嫌疑人既然能非常狡猾地不留下指紋、兇器等線索,爲何又偏偏留下帶有明顯特徵的血腳印?
剛纔林科長的觀點說明了他的思路非常清晰,並沒有被表面的想象所完全迷惑。
咱們也從邏輯上再分析一下,一個企業的女性財務人員,與世無爭,她的身份決定了她一般不會有仇家。
所以嫌疑人報復行兇的可能性雖不能排除,
但是很小。很可能就是嫌疑人的障眼法,這一點我和林科長的意見基本一致。”
林科長有點兒詫異了,心道這小子以前可是和我擡過槓的,今天怎麼不唱反調了?
皮特接着說道:“至於牆上的血字,我也有些質疑。剛纔張局長和林科長都說了嫌疑人的反偵察能力很強,現場真的沒有留下什麼有價值的線索。
但嫌疑人突然留下這幾個血字完全不符合邏輯,瘋狂襲擊加盜竊鉅款,本身就是一種挑釁行爲。
可留血字的話,就等於留下了筆跡,不但有助於警方破案,甚至提供了今後警方給自己定罪的依據。
所以關於這一點,我和林科長的意見也是基本一致,很可能還是障眼法,就是要讓我們的視線遠離真正的嫌疑人。”
林科長更詫異了,暗道自己的水平見長啊!連神探都服氣了。
皮特:“回到剛纔的作案動機上,根據剛纔大家的分析,三個可能性好像都不能排除。
如果要排除的話,最先排除的應該是第二個可能性,那就是隻拿錢,最初是不準備傷人的。
一般人在只求財的情況下,是不願冒險傷人甚至是取人性命的。就算是被迫傷人,也不會是現在這種結果,既耽誤時間,又留下線索。
即便是要故佈疑陣,一般人也沒有這樣的心理準備。
嫌疑人肯定是奔着要傷人,甚至是取人性命的目標而去的。
第二個可能性如果排除了,還有可能排除的就是第一個可能性,那就是嫌疑人只是來傷人的,拿走錢只是偶然地順手牽羊。
剛纔聽張局長說受害人的丈夫已經外出一段時間了,如果嫌疑人只是想傷人,有的是時間和機會,只是這種機會隨時喪失。因爲受害人的丈夫不可能一直外出,隨時會回來。
那嫌疑人爲什麼早就想傷人而一直沒有下手,偏偏等到受害人有了鉅額公款的昨夜下手?
正是因爲昨夜動手,一舉兩得。所以現在看來,嫌疑人的作案動機是第三個可能性的判斷比較準確。”
皮特接着說道:“分析來分析去,真的把自己嚇了一跳。這嫌疑人一定要拿到錢,而且還一定要傷人甚至是……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盜竊鉅款的目的很好解釋,貪婪的本性是也。
可還牽涉到必欲將受害人除去的目的,就非常令人費解了。這一點是目前最難以捉摸的,也是掩藏最深的東西,需要專案組深入地調查,也許這正是本案最後得以偵破的突破口。”
專案組的成員還是沒有人敢吭氣兒,關鍵是有點兒迷糊了,剛還說不是報復行兇,轉眼間好像又說是報復行兇了,難道是此報復行兇非彼報復行兇不成?
皮特繼續說道:“現在該說腳印了,這個嫌疑人真的就是體壯腳大嗎?這一點我和林科長的觀點完全相反。
理由很簡單,如此心思縝密而又狡猾殘忍的嫌疑怎麼可能留下這樣顯而易見的罪證。這就好比本來連蛛絲馬跡都不會留下,現在簡直是連蜘蛛嘴和馬蹄子都留下了……”
衆人鬨堂大笑,林科長這才如夢初醒,心道你個小傢伙啊!
皮特斬釘截鐵地說道:“嫌疑人的作案時間非常寬裕,根本不需要踩着血腳印倉惶逃竄,因爲接下來的是漫漫長夜不是黎明前的黑暗。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可以確信,腳印沒有任何的意義。
相反,這是嫌疑人拋出的另外一個煙霧彈,還是想繞亂我們的視線,讓我們像老牛一樣乖乖地被牽其着鼻子走。
但這卻是嫌疑人的一大破綻,恰恰把嫌疑人的形象勾畫了一個輪廓,那就是此人的腳並沒有那麼大,而且身體也沒有那麼壯。
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專案組在摸排尋找嫌疑人的時候,該怎麼做還怎麼做,我和林科長都有可能判斷錯誤。 ”
不等林科長臉色要變,皮特又說道:“林科長剛纔說的關於嫌疑人要符合的三個條件,第一個我完全贊成。
那就是嫌疑人一定是知情人,不管是外人偶然得知,還是本身就是熟人清楚內情,這一點,沒有任何問題。
關於第二個條件,我暫時不持此觀點,因爲嫌疑人是否可以自由出入織布廠現在還不得而知。
剛纔有個同志已經質疑了,那就是出入證到底有多大的效力?是嚴格執行還是象徵性地敷衍應付?是要查驗比對信息後再通行,還是看一眼有證就可以?
警衛認識的熟人如果忘記帶出入證了是否也可以通行?進門的時候查驗,出門的時候是否也要查驗?”
織布廠保衛處的同志開始解釋了,“我們廠保衛處還是非常重視出入證制度的,至於平常出入證的查驗工作,我不好明確地答覆到底有多嚴。
反正值班的警衛是要看證還要看人的,沒證一般都不讓進,進門和出門都要看證。說句實話,既然進來的都是自己人,出去的時候可能要鬆一些。至於熟人,警衛可能是會放行的。”
皮特:“嫌疑人如果是從大門出入的,沒有證很有可能會被警衛攔下,進來被攔比出去被攔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對吧?”
織布廠保衛處的同志點了點頭,說是這樣的。
皮特:“很好,現在我只能確定一件事,如果嫌疑人是從大門出入的,不是警衛的熟人,那嫌疑人肯定是隨身攜帶了出入證。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借朋友的,還是僞造的,一定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