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軍制暗合

幾個人一邊喝着茶,向趙瑜介紹了營田廂軍的情況,以及戰時指揮和日常管理系統。

營以下,戰時指揮和日常管理大致相同,人員和架構不變。只是臨戰時,指揮上旅一級可能會指派軍官到營中,作爲營指揮官的備份,同時監督執行上級命令。不過營一級的指揮,一定是由營的幾位軍官負責,指派來的軍官只起輔助的作用,不能直接發佈命令。只要有命令發出,此軍官便犯軍紀,下級執行了同樣犯軍紀。他最直接的任務,是確認上級命令執行不走樣,僅有對命令的解釋權。或者會因爲戰鬥任務,旅向營加強一部分軍隊,或是步軍,或是騎兵和炮兵。

戰時上級指揮機構向下一級派出軍官,不是必須,但經常會這樣做。都是在明確了戰鬥任務時,派人監督執行。這是監軍的本意,不過不再派上級親信,而是由大家相互熟悉的人相互合作。派來的軍官級別,與下級指揮官相同,或稍有差別,沒有明確的上下級關係。層級越低,戰鬥明令就會越明確。營一級可能會被命令攻擊哪處軍陣,奪取哪處要地,具體指揮由下級負責。到了隊一級,就非常詳細,怎麼組織隊形,攻擊哪裡,做到什麼是完成任務,靈活性就不大了。

組織架構是固定的,但戰時的層級是靈活的,只可意會不可言傳。隨着戰場形勢,命令針對的下屬層級可能會變。如小規模戰鬥,班隊的層級就可能提高,自以自由指揮作戰。

旅級之上,包括師和軍一級,日常管理的職能很弱,主要職能是戰時指揮,包括日常演練。演練和出戰的時候,這些級別纔會完備並得到加強,炮兵和騎兵及輜重等專業軍隊,纔會明確歸屬。一般來說旅對應於普通戰鬥,兩軍列陣,負責一個戰場區間。師則負責一個方向,除了戰鬥隊,各種附屬部隊一應俱全。軍則負責一路,有明確的戰略任務,統一組織各軍種完成命令。帥府是臨時設置的,統一指揮幾路軍隊與敵作戰。不但指揮軍隊,同時管理協調民政爲軍事服務,約同於現的經略使司。

趙瑜詳細聽完,點頭道:“提舉如此佈置,倒與現在朝廷安排暗合。帥府是經略使司,軍則是各路都部署,下面的師與旅,其實就是鈐轄和都監。只是營比現在的營人數更多,軍官也多,營之下比現有的更加複雜。如此說,就容易讓人明白。”

杜中宵道:“鈐轄說得對,不過還是有些不一樣的地方。現在的鈐轄和都監一級,都涉及民政。前線地區,一般的鈐轄和都監都兼任寨主,有的還任知州。而營田廂軍佈置,只有帥府才能兼理民政。”

趙瑜道:“沿邊地區駐軍衆多,來源不同,自然難免政出多門。將領兼任地方官,也是爲了更好作戰。當在,不如提舉在營田務廂軍的佈置,整齊劃一,一目瞭然。此是好事,我會審明三衙和樞密院,沿邊幾種其實可以慢慢改成這樣。”

這其實是杜中宵以前沒有想過的,自己參照後世制度,重新整理了軍隊架構,沒想到此時已經有了框架。只是此時的安排,缺少從上到下的垂直管理,運轉不靈,指揮更加渾亂。如鈐轄和都監,是按照將領級別和所管軍隊的人數劃分,職責重複。按照制度,鈐轄領兵五千人,都監領兵三千人。他們所帶兵馬的人數不能與營田廂軍比,其他各種附屬部隊更加沒有明確規定,非常混亂。

以帥府與沿邊經略司對應,則下面的管理層級就非常清楚。軍對應于軍事路的都部署,師對應於兵馬鈐轄,旅則對應於兵馬都監。下面是營,同樣是常設單位,軍隊的基本組成部分。

大致框架沒有差別,但中間的管理和指揮制度,則天差地遠。以軍事路而論,大的如河北幾路,都部署統轄十幾萬兵馬,遠比營田廂軍的人數多得多。如果再加上他們能夠直接指揮的廂軍、鄉兵,以及各種名目的弓箭手、勇敢、壯丁,動輒幾十萬人,遠不是一軍可比。小軍事路,如特殊的鄜府路,兵馬加起來也有兩萬人左右,加上附屬人員也與營田廂軍相當。

兵馬鈐轄和都監都是從監軍演變而來,慢慢成爲指揮作戰的將領。大的鈐轄,如趙瑜,可以管一路兵馬,只是作戰時帶兵五千。小的鈐轄,其實只管一州兵馬,戰時有帶五千人的權力,其實根本沒有五千人可帶。都監同樣如此,有路都監,有州都監,甚至還有縣都監,有的寨主同樣稱都監。與鈐轄一樣戰時帶兵三千人,但實際管轄範圍有多少兵馬難說得很。

可以說路級以下,鈐轄和都監非常混亂,經常朝廷搞不清楚,樞密院和三衙也搞不清楚,有的連自己都會弄錯。平時管理就混亂無比,更何況是戰時。

如果沿邊幾路像營田廂軍這樣,把鈐轄和都監整齊劃一,其實就是大規模整編軍隊。其中利益錯綜複雜,牽連極廣,很難成功。

杜中宵整編的軍隊跟現有制度暗合,說明了有些道理是共通的,不是現在的人不明白,宏觀上他們很清楚。軍事路不只是一級編制,其實也是軍事佈置,軍政合一,戰時可以作爲一路作戰。只是道理雖然明白,要理出個頭緒來,就難得太多。此時有軍事指揮機構的,其實是經略司,兼管隨軍轉運使。路一級是純軍事,基本不涉及民政。但鈐轄和都監是由監軍變來,歷史非常複雜,就難說得很了。

以內地而論,大州知州帶安撫使,如現在京西路的賈昌朝,此州爲本路軍事首州。一般州府,知州首先是知軍事,管本州兵馬。而後纔是知州事,管民政,爲知州。鈐轄其實與知州官位相同,應該是管幾州兵馬,有專門的任務,如趙瑜的捉捕盜賊。下一級的知縣和縣令是不管軍的,知縣就是知縣事,而不是跟知州一樣知某縣軍縣事。知縣帶兵,一般會加一個兼本縣都監或監押。這樣的層級還算清楚,都監在軍中的地位,相當於知縣在地方上的地位,可稱縣團級。鈐轄則是管幾州縣兵馬,與知州位同,可以稱爲州軍級。但實際上,鈐轄還分許多種,有路鈐轄、州鈐轄,還有駐泊鈐轄和在城鈐轄,沿邊幾州還有兼任知州知軍的。都監直接來源於監軍,更加複雜。有行營都監,有路都監、州都監,還有縣都監。有各種各樣的駐泊都監,還有在城都監。從管理上,鈐轄和都監根本分不清楚。

從宏觀上,其實朝廷很清楚,軍事層級應該怎麼設置,原則上如何指揮。但牽涉到歷史沿革,牽涉到實際利益,牽涉到樞密院和三衙對軍隊的管理,還牽涉到皇權把持軍權的各項佈置,就亂成一團麻。

有的層級,軍權大得嚇人。而有的層級,則軍權又萎縮得可憐,日常管理還能勉強應付,戰時指揮就一塌糊塗。日常統軍和戰時指揮不分,皇權無法完全控制軍權,不但皇帝提心吊膽,朝廷大臣們同樣也膽戰心驚。戰時指揮與日常統兵無法分開,有命不能行,有過不能罰,打起來各部無法配合,不管多少軍隊都無法形成一個集合體。

對於將令,帥臣看重其作戰能力,而朝廷和皇帝則看重其統軍能力,兩者無法統一。後果就是帥臣想重要的人,總是受到排擠,而要懲罰撤職的人,受到各方保護,無法管理。當然這些年的例外就是已經進入樞密院的狄青,由班直外任,又得到了帥臣的賞識,算是照顧了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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