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黨員教育管理_五、黨的組織生活

五、黨的組織生活

334.黨的組織生活的形式和內容有哪些?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的重要方法,它主要依託黨支部或黨小組組織開展活動,主要形式有: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上黨課(即通常所說的“三會一課”制度)以及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等。

黨的組織生活的內容應根據形勢任務的變化和黨員的思想實際確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傳達中央和上級黨組織的文件和指示;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學習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學習時事政治等;

(3)聽取黨員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彙報,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分析羣衆思想情緒,反映羣衆意見和要求,研究羣衆思想工作;

(5)討論發展黨員,處理違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

(6)開展適合黨員特點的各種形式的有意義的活動。

335.怎樣嚴格黨的組織生活?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是加強對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的一項重要措施。爲此,必須切實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落實組織。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不允許黨員遊離於黨組織之外,特別是黨員在流動中要防止出現“無組織”的現象。

(2)加強教育。通過教育,使每個黨員懂得按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是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不斷增強黨性,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的重要途徑,從而提高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自覺性。

(3)健全制度。每個黨組織都必須建立健全黨的組織生活的各項制度,如“三會一課”制度(即定期召開支部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和定期上黨課)、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等,並不斷改進和完善,使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化、規範化。

(4)注重效果。支部委員會要經常對組織生活內容進行研究,不斷改進組織生活的形式和豐富組織生活的內容,要堅持組織生活內容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則性,防止把嚴肅的組織生活會變成傳小道、議領導、發牢騷的場所。

(5)做好督查。支部委員會對組織生活的形式、內容不僅要精心策劃,而且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加強督促和檢查,發現黨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上級黨組織要注意總結和推廣組織生活的好經驗。

336.怎樣改進黨的組織生活的形式和豐富組織生活的內容?

改進黨的組織生活的形式和豐富黨的組織生活的內容,是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提高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需要。因此,黨組織應認真研究,不斷探索。

改進黨的組織生活的形式和豐富黨的組織生活的內容,一般應掌握幾個原則:一是形式要服務於內容;二是要從實際出發,不搞形式主義;三是要富有感染力、吸引力,爲黨員喜聞樂見;四是要有利於提高組織生活的質量,增強黨組織戰鬥力。

具體來說,黨的組織生活除安排學習黨內文件

,討論黨的建設和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聽取黨員思想、工作等方面彙報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外,還可以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比如:圍繞黨內外羣衆關心的社會問題、熱點問題進行討論,求得正確的認識;組織觀看有教育意義的電影、錄像,然後進行討論;組織有教育意義的參觀、訪問;組織重溫“入黨志願”;爲黨員過政治生日;開展新時期共產黨員形象大討論;組織黨外羣衆對黨員進行評議;開展有利於展示共產黨員風貌、發揮黨員作用的主題實踐活動;開展黨員崗位承諾活動;舉辦各種報告會、演講會;等等。總之,要使黨的組織生活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富有生氣,具有教育性和感染力。

337.如何理解黨的組織生活內容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則性?

黨的組織生活內容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則性,是提高組織生活質量,解決黨內問題,增強黨組織戰鬥力的關鍵。

所謂思想性,就是要引導黨員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識和分析問題,引導黨員談思想,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所謂政治性,就是要把黨員的思想、言行統一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來,從整體的、長遠的利益上看問題、議大事,不要對生活瑣事津津樂道,或陷入無謂的爭議。

所謂原則性,就是要求每個黨員在對待和處理黨內重要問題時,堅持黨的立場,堅持真理,堅持實事求是,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問題面前,不含糊、不苟同,做到是非分明,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338.怎樣開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

根據一些地方和單位的經驗,開好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每次民主生活會的議題必須有針對性,着重解決一兩個突出問題。切忌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彙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2)民主生活會前,應委託有關部門廣泛聽取黨內外羣衆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建議,並如實向主要負責同志及每個成員反饋,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領導成員都應開誠佈公,坦誠相見,勇於暴露自己的真實思想。不可互相戒備,有話當面不講,不交換意見,不交流思想。

(4)與會人員應遵循“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一定要避免無原則的一團和氣或鬧無原則糾紛。批評要注意事實依據,要與人爲善。對待批評要本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

(5)對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和會上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要一個一個研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確、具體,責任到人。會後要在一定範圍內向幹部、羣衆通報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接受羣衆監督。在下次民主生活會上,要對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說明和總結。

339.黨員在服刑期間要否過組織生活?

黨員被判處較輕徒刑後,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黨員,在服刑期間,停止過組織生活。

340.受到黨紀處分和組織處理的黨員要否過組織生活?

因違犯黨紀,受到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以及在民主評議黨員中受到限期改正處置

的黨員,均應和其他黨員一樣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被開除黨籍、勸告退黨、除名或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人,在上級黨組織批准前,一般仍可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如果其問題十分嚴重,則應停止其組織生活。

341.共青團員入黨後,是否還要參加團的組織生活?

共青團員入黨後,年滿28歲以前保留團籍。保留團籍的青年黨員既要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同時要繼續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如遇黨團組織生活時間衝突,一般應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也可以在徵得黨組織同意後,參加團的組織生活。

342.怎樣安排長期病休的黨員過組織生活?

對於因病長期休養的黨員,黨組織要從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關心他們,對於他們的組織生活,應視具體情況採取相應的方式:

(1)對於那些身體狀況較差,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有困難的黨員,黨組織不要勉強要求他們參加組織生活,可指定專人負責與他們聯繫,向他們傳達黨內文件精神和黨內重要活動的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2)對於那些身體條件許可,本人堅持要求參加組織生活的同志,可安排他們參加組織生活,但次數不宜太多,時間不要太長。

(3)對於休養地點距離單位較遠,休養時間較長的黨員,黨組織可開具黨員證明信,把他們介紹給療養單位或有關地方的黨組織,由這些黨組織酌情安排他們過組織生活。

343.女黨員在延長產假期間要否過組織生活?

女黨員在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可以免予參加組織生活。產假期滿後,單位給予延長產假的,在延長產假期間,一般應參加組織生活。如果確實有困難不能參加組織生活,應當事先向黨組織請假。

344.怎樣看待召集農村黨員開會付給報酬的問題?

對農村黨員開會付給報酬的問題,中央組織部曾以工作問答的形式談了以下三條意見:

(1)黨員參加黨組織召集的有關會議,是黨員的權利和義務,是黨員發揮作用的重要前提之一。召集農村黨員參加會議特別是參加組織生活付給報酬,違背黨的宗旨,會淡化黨員的組織觀念和責任意識,影響黨員隊伍的先進性,也會影響黨羣關係,損害黨的形象,削弱黨組織的戰鬥力。對此,各級黨組織必須有明確的認識,並採取措施,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加以解決,以保持黨組織活動的嚴肅性。

(2)農村基層黨組織要根據農村黨員的特點,結合發展農村經濟,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內容開展黨內活動,改進黨的組織生活的方式方法,增強黨組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黨員的參政議政意識,而不能以付給報酬作爲吸引黨員參加黨組織活動的手段。

(3)從一些省區調查的情況看,農村黨員開會給予補貼的情況比較複雜,對這一問題應具體分析,不能把給予補貼一概視爲付給報酬。如黨員與其他村民共同參加會議,與會人員都付給補貼,則不應視爲黨員開會付給報酬。再如,有的地方經濟落後,黨員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黨組織召開不是組織活動的會議時,如條件允許,對生活困難的黨員適當發點交通費或午餐補助費,也不應視爲付給報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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