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型C右旋C 別傻傻分不清

健康醫療網/關嘉慶報導

化妝品廣告五花八門,殊不知一向被人所熟知的「左旋C」,卻是個錯誤用法;原來維他命C有「左旋」及「右旋」之分,但只有「右旋C」才真正可被人體吸收利用,因此,在成分標示上,即應以「維他命C」纔對。

左型C右旋C 別傻傻分不清(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報紙雜誌網路上刊載的化粧品廣告五花八門,從防曬、隔離,到美白、保溼等,各類產品琳瑯滿目、隨處可見。其中許多內容都宣稱了誘人美膚效果,讓消費者看得很心動,甚至掀起偌大的風潮,例如目前有很多美白化妝品,即宣稱含有「左旋C」成分,就會令消費者眼睛爲之一亮。

不過,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陳立奇指出,市面上常有許多化粧品宣稱有「左旋C」,這是一種常見的錯誤宣稱。維他命C有「左旋」及「右旋」之分,但只有「右旋C」真正可被人體吸收利用。

陳立奇進一步指出,維他命C的英文名稱學名使用L-Ascorbic acid,其中「L」指的是分子立體結構上屬於「左型」,與旋光性質無關,將L-Ascorbic acid直接翻譯成「左旋C」是不正確的,應該稱爲「左型C」或統稱「維他命C」。

另外,根據北市衛生局統計,今年1月至7月受理化粧品業者申請化妝品廣告共4852件,審覈通過4681件,其中不予覈准共171件;另外,並查獲化妝品廣告內容與原核準不符共403件,未依規定事先申請件數爲192件。

衛生局提醒,化妝品業者在登載或宣播廣告時,應事先須提出廣告申請外,並應於廣告內容註明覈准字號,至於廣告覈准有效期間爲一年;此外,消費者在看廣告的同時,也應注意廣告內容是否有載明覈准的字號,以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