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鄭學林被提起公訴

新京報訊 據最高檢官微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鄭學林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學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鄭學林利用擔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立案二庭庭長、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立案庭庭長、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鄭學林退休後,利用原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陳豔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