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張華被“雙開”

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晉中市紀委監委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審判監督二庭原庭長張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華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薄,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案件訴訟、執行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張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