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販賣毒品並傳授犯罪方法,一男子數罪併罰被判刑3年9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

在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之際,6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6件懲治涉麻精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成癮性物質濫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閆某智走私、販賣毒品、傳授犯罪方法案”值得關注。

2023年4月至6月,被告人閆某智明知三唑侖系列入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仍通過寄遞方式從境外3次購買三唑侖共計40粒,後以寄遞方式8次出售給林某傑等4人共16粒,非法獲利人民幣2230元。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閆某智在收取快遞時被當場抓獲,公安民警從其簽收的包裹中查獲三唑侖疑似物20粒。經鑑定,上述疑似物均檢測出三唑侖成分。

另查明,2023年5月至6月,被告人閆某智通過網絡聊天軟件,向周某等3人傳授使用三唑侖實施迷姦等犯罪的方法。

據悉,該案系山西省長治市第一起利用寄遞方式實施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作案手段隱蔽。偵查機關立案後,檢察機關主動介入偵查,引導偵查機關從扣押的閆某智相關物品提取其與上下線聊天記錄、網絡搜索記錄等電子數據,證實閆某智在案發前曾多次搜索“三唑侖”“三唑侖屬於毒品嗎”“銷售三級管控毒品怎麼處罰”等內容。此外,閆某智在收取國際快遞時虛構收貨地址和收件人姓名,向他人出售三唑侖時均以“日醫0.25”“三輪”等代指三唑侖,對其用法及效果特別是可用於迷姦等非法用途描述清楚,且將三唑侖隱藏在廢舊遙控器中逃避郵檢。上述證據充分證實了閆某智主觀上具有走私、販賣毒品的故意。在大量證據面前,閆某智最終如實供述了其走私、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並自願認罪認罰。

據介紹,偵查機關以閆某智走私、販賣毒品罪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機關在審查閆某智聊天記錄等證據時,發現閆某智在向林某傑等4人宣傳、出售三唑侖的過程中,還向周某等多人傳授三唑侖可用於迷姦的犯罪方法。閆某智向不同對象分別實施了販賣毒品和傳授犯罪方法兩種行爲,既侵犯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又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應當以毒品犯罪和傳授犯罪方法罪數罪併罰。檢察機關依法及時追訴遺漏犯罪事實,以閆某智犯走私、販賣毒品罪和傳授犯罪方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2024年1月9日,山西省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閆某智犯走私、販賣毒品罪、傳授犯罪方法罪依法提起公訴。2024年3月19日,長治市潞城區人民法院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閆某智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以傳授犯罪方法罪判處閆某智有期徒刑六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閆某智未提出上訴,該判決已生效。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編輯 潘莉 責編 鄧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