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錯誤「別放棄治療」 國稅局教你怎麼補救
105年度綜所稅申報時間已於6月1日截止,雖說時間已過,南區國稅局仍呼籲民衆,不論逾期或是錯誤申報,仍請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補辦結算申報,不要放着「將錯就錯」,以免日後滋生更多事端。
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在報稅截止日期後發現,原申報內容有多繳稅或少退稅情形,或是基本資料填載錯誤或欲增列、減列扶養親屬,或要主動補報短漏報所得等,都還有補救機會,可以辦理更正申報。
南區國稅局指出,若在申報截止日(1日)後才發現錯誤,欲辦理更正申報,跟逾期申報一樣,只能採用手寫申報方式辦理,不能再用網路或二維條碼報稅。如要更正申報結果,只能填寫自動補報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不能使用信用卡、銀行帳戶委託取款、自動櫃員機(ATM)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稅等繳稅方式。
此外,若要辦理所得稅更正申報還要注意,若納稅義務人原選用標準扣除額報稅或未在結算申報書中填寫列舉扣除額明細,被視爲選擇標準扣除額者,想要更正申報改採列舉扣除額,就要趕在稅捐機關覈定之前完成。
南區國稅局表示,申報書一經稽徵機關覈定後,就不得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如發現改採列舉扣除額報稅較有利,應儘速在稽徵機關覈定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並同更正後結算申報書向戶籍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